索引号 | 11533022MB1919772B-/2021-0316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
文号 | 浏览量 | 8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0年,施甸县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贯彻《施甸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法制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法工作情况。一是严守宪法宣誓制度和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前考法制度,2020年新调整、提拔5名股室领导干部均按照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工作要求进行选拔任用。二是落实地方立法相关规定,2020年通过医共体组成单位领导征求意见会,依法出台《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实施调研。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分类专项治理行动复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的交叉检查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龙陵县医保局于8月10日至8月13日交叉到施甸县检查定点医疗机构40家,市级复核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0家,检查后约谈定点医疗机构1家。积极配合省、市医保局领导对4家医疗机构调研,局班子深入6家民营机构调研2次,对医保监管法制规范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实施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到位,无被县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况。四是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2020年我局没有出台过党内规范性文件和人大规范性文件,清理了我单位涉及2013年1月—2018年10月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内容1项,对中共施甸县委关于印发《施甸县整县脱贫医疗救助扶持实施意见》(施办发〔2015〕100号)文件进行终止,并以施甸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施甸县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122号)文件,对出台的《施甸县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达到要求,并以施甸县人民政府文件(施政办发〔2020〕23号)下发,未被责令撤销或纠正。五是我局能按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守法普法工作。一是根据《施甸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了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座谈学习的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共组织集中、专题学法2次。二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定了《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打击欺诈骗保》、“12·4”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3次。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制定了《施甸县医疗保障局“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和民法典集中学习方案》,强化集中学习,共计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本,做到人手1本;利用周前会组织医保干部开展看警示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清流毒—云南在行动”(1-4集)等警示教育片等“以案释法”6次。组织干部职工网上庭审旁听活动1次。四是制定了《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医疗保障局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切实开展宣传教育,道德风尚、纪律作风、法治文化综合建设;充分利用一、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不定期播放法治宣传内容,在大厅张贴法治宣传画,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五是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三)依法治县专项重点工作。一是落实《施甸县2020年法治考评工作计划》,于2021年5月25日工作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在认真分析讨论基础上,把自检自查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形成目标统一、各负其责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由于县医保局与2019年3月成立,因财政经费保障问题,善未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三是按照全县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安排,制定并印发了《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方案、措施,明确了疫情防控的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四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做好对返乡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自理的政策解释,防范相关纠纷;以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和基层服务机构、挂包责任村等作为防控重点区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严防涉及疫情的服务纠纷;五是按县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开展“七五”普法验收相关工作。
(四)组织保障。一是认真学习、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纳入党组2020年度工作要点,列入经常性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工作协同运转有效。二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进行专题培训,参加培训12人,考取资格证1人。三是2020年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次。四是认真落实述法工作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按期向人大、依法治县办等上级述法,全局18名干部职工在述职中,在述职报告中安排了述法内容。五是2020年共上报法治信息1篇。
二、个性指标落实情况
(一)完成执法相关工作任务情况。一是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工作计划落实,制定了《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较好地完成执法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切实加强对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考核,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涉及21家定点医疗机构,111家定点零售药店,3家定点口腔门诊;切实开展欺诈骗保分类专项治理行动,发现参保人违法违规1例,涉及金额4.35万元,已返还到医保基金。三是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中学习,召开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释法”集中学习各1次。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查办协助、查办会商、应急处置、信息通报制度的落实;制定并印发了以政府办名义下发《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施甸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工作议事机构,在基金监管中重大案件分级督办制度,及时审查移送医保基金欺诈骗保犯罪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扎实推进服务窗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施“最多跑一次”行动,落实精简证明材料工作,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取消,对上级明确的职业许可和职业资格认定事项进行了取消,全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提升服务质量。六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做到开展执法检查必须两人执法,亮证执法,开展重要执法调查全程录像、录音。七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按要求上报年度执法统计数据报告等执法监督工作,2020年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1人。八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20年我局回复县人大代表议案4件,回复满意率100%。九是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2020年对县人民法院反馈医保资金报销案件2起,已经对涉及资金进行追缴。十是2020年财政、审计等对我局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二)落实《施甸县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积极协助法院医保缴纳信息查询,对欺诈骗保行为进行惩处。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行为还不够规范,不重视程序的情形在一定程序上仍然存在。
(二)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基金监管的需要。
(三)宣传氛围营造不浓厚,内容不多,推广不够,整体法制水平不够高。
四、整改措施
(一)继续在法律培训上下工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进一步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执法队伍与自身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上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要实行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制度,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医保政策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紧紧围绕各类普查、专项调查及重大改革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博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扎实开展医保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