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1-0-/2020-0101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一、受理部门: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换领新证的;
  
2、居住证丢失的,申请补领的。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
   
四、办理材料: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五、办理时限: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六、办理地点: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