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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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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1-0/20251013-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长乡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 2025-10-13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其他
“失信”了怎么修复?

信用信息在哪里查?

“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
■ 失信信息分类标准有哪些?

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或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各领域具体分类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对失信信息公示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在哪里申请信用修复?

最短公示期满后方可申请信用修复。“信用中国”网站接受包括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等在内的各类需要信用主体主动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办理。各地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信用修复线下服务窗口,帮助信用主体填报申请材料。

■ 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材料包括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直接获取证明材料。

■ 信用修复多久可以办好?

“信用中国”网站一般应当自收到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信用中国”网站推送的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修复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因案情复杂或需进行核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办理修复决定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 什么时候能收到信用修复结果?

信用修复后,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停止公示相关失信信息,同步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信用修复结果;“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停止公示相关失信信息,并将信用修复结果反馈申请人;有关部门更新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立案的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符合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其情节过于轻微,对社会秩序、他人权益等造成的危害极小,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不认定为犯罪,自然不予立案。例如,偶尔的一次轻微盗窃,盗窃金额极小,且未造成其他不良影响,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而不予立案。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行为自实施之日起,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就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也不予立案。比如,某些犯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如果十年后才被发现,一般情况下就不予立案追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国家基于特定的政治、社会等因素,通过发布特赦令对特定的犯罪人员免除其刑罚。对于这些犯罪人员涉及的犯罪行为,不再予以立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等,被害人未向司法机关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主动追究,不予立案。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前或者过程中死亡,刑事责任的追究对象不复存在,所以不予立案或者应当撤销案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存在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导致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予立案。例如,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但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形,可能属于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