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4238-8-30/2016-041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4-10-23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和招商引资相关规定,热情为外来投资商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相关咨询服务,积极向投资商介绍县情、区位优势、产业发展、投资项目及相关政策,让更多的外来投资商、优势企业、强势集团了解施甸、投资建设施甸。
二、搭建“走出去、请进来”的招商引资平台,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桥头堡战略、东企西移及各种节会机遇,积极做好优势产业、大项目对外招商推介、洽谈、签约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内部管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建立“亲商、助商、安商、扶商”的招商引资保障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衔接有序。
四、密切加强与各部门、社会各界及外来投资企业的工作联系,积极为投资者提供投资考察、项目咨询等服务;协助外来投资企业办理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等相关手续,并做好跟踪服务,对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五、坚持项目为中心,搞好项目论证、策划和统筹,树立区域形象和品牌,重点围绕天然气精细加工、农特产品加工、市政设施、园区标准厂房、文化旅游开发等项目的对外推介,寻求双方感兴趣的共同点,做好投资回报分析,增强项目对外商的吸引力,努力提高招商项目的“签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监督,积极创建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对外服务,以作风硬、纪律严、工作实、效率高的形象,促进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和便民服务工作清廉、务实、高效;发现对投资商反映问题或接待中推诿扯皮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履行承诺,影响和败坏单位形象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
我局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75—8126071(本单位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