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1-0/20251217-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全乡农机手朋友们:
近年来,全乡农机手对安全生产有深刻认知,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效益,是生命绿洲,是一种希望,是一种牵挂,只有安全了,才能实现生活的一切美好!否则,一切美好跟自己毫无关系。
当今,全乡农机手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文明习惯逐渐养成,但依然存在因安全知识匮乏,应急自救能力欠缺而造成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有效避免安全悲剧发生,水长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提醒各位农机手:
一、严守操作规程,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使用农机具前要检查好机械,确保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刹车、转向灵活可靠,灯光齐全,不开"带病机";不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或人货混载;不驾驶报废、改装拖拉机,不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拖拉机;不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积极主动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废企业报废变型拖拉机:严禁未经技能培训,不懂操作技能或体弱多病人员操作微型耕,严禁微耕机载人。
二、强化保养检修,切实做好农机服务。请在空旷通风的场所,对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机具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切实做好农机服务工作。
三、加强预防措施,确保农机安全作业。驾驶操作人员及辅助人员要避免被缠挂,作业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如发生工作装置缠草、堵塞等情况,应停机熄火后再清理。在坡地耕地作业或耕地旁有深沟时,应在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采用倒车方式跨越高埂或下陡坡时,应查明后方情况。
广大农机驾驶员朋友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自觉遵守和维护农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筑农机安全坚固防线,共创安全、畅通的农机安全和交通环境。
水长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