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2022-031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6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施甸县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pz.shidian.gov.cn/)查看。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镇政府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镇政府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镇政府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镇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镇政府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执法依据
各职能单位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
(四)行政许可事项
各职能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五)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以外的事项)
各职能单位职能范围内所有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六)发展规划
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单项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等。
(七)财政信息
本镇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八)民生信息
1.镇政府实事项目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
2.本镇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本镇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本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九)社会管理
1.本镇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本镇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3.本镇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4.本镇负责的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5.本镇负责的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等情况。
(十)其他
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见本《指南》第一条)。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除采取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太平镇党政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该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太平镇政府办公楼一楼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pz.shidian.gov.cn/)
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以便确认身份。
(2)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太平镇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6782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00-12:00,14:30-17:30 夏: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875-3033173
传 真:0875-3033173
邮 箱:sdtp0214@163.com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太平镇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施甸县太平镇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6782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00-12:00,14:30-17:30 夏: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875-3033173
传 真:0875-3033173
邮 箱:sdtp0214@163.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875-3033173
传 真:0875-3033173
办公地址:施甸县太平镇党政办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邮政编码:678205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