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38-1/20231125-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1-25 | 
| 文号 | 浏览量 | 64 | 
事项名称  | 现役军人(离退休干部)家属(省外居民)持户口迁移证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办理材料  | 一、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  | |
(三)户口迁移证(原件);  | |
(四)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存查联)(原件)。  | |
二、其他要求: 户口登记在派出所直管公共户、集体户中的人员,办理户籍业务时,不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遗失的,陈述情况后不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过期、遗失的,陈述情况后不查验居民身份证。  |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实现方式:即办即取。实施机关:拟迁入地公安户政窗口。  |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 
收费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