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30/2017-0605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6-05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木政发﹝2017﹞66号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总队和支队“两会”道路交通安保和春季道路交通安全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木老元乡决定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重要活动、重要假日集中的实际,紧紧锁定“两客一危”、校车、“营转非”大客车、货车和7至9座小型普通客车等重点车辆,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严查同步发力,整治行动与宣传教育同步推进,努力实现源头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形成常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整治、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年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木老元乡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蒋军礼任组长,木老元派出所所长杨瑞灿任副组长,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派出所交警中队中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木老元派出所,由副所长冯铭彪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派出所民警丁建军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上报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单位: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学校和幼儿园,交通、能源、通信和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和运输单位。
(二)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微”、接送学生车辆、“营转非”大客车、货车和7至9座小型普通客车(商务车),交通、能源、通信和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接送施工人员和运输水泥、钢材等建设材料的车辆。
(三)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驾驶人、重点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
(四)重点违法:“三超一疲劳”、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涉牌涉证,全乡7至9座小型客车、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超员、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货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违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强行超车、强行会车、抢占道路霸道行驶、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酒(醉)驾、追逐竞驶、客车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强化源头安全监管。
紧紧盯住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和车辆动态监控三大环节,强力监督重点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集中开展约谈活动:联合安监、交通运输和旅游部门,组织对辖区今年以来发生过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以及交通违法突出、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单位的重点人员进行集中约谈,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2.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安监、交通运输和旅游部门,组织开展好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好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加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营造浓厚的教育学习氛围。
3.集中开展摸底调查: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特别是交通、能源、通信和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和运输单位,接送施工人员和运输水泥、钢材等建设材料的车辆和驾驶人,以及在辖区从事“两客一危一微”运输业务的外地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大排查,摸清底数,建档管理,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安全监管。
4.集中开展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联合安监、交通运输、旅游和教育等部门,对辖区重点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一查车辆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货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客车轮胎和应急出口通道、逃生灭火器材以及危化品运输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等;二查驾驶人驾驶资格、从业资格、交通违法和记分等;三查企业日常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强力督促重点单位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强力督促运输企业严格履行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确保运营车辆“全程监控,不断监控”;强力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场)严格履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坚决杜绝GPS车载终端有故障、乘客未系好安全带、行李舱违规载货、逃生锤缺失、灭火器失效、安全通道不畅的客运车辆出站上路行驶;强力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确保危化品运输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到位,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标志标识、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配齐押运员;强力督促学校加强内部管理,学生接送车辆所属企业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培训制度。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记录在案,责令限期整改。要采取回头看、突击查的形式,监督落实整改,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二)全面排查、清理安全隐患。
1.集中清理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一是要应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组织开展重点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驾驶人存在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清理,组织开展“清零”活动,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组织开展辖区“营转非”大客车见车、见人活动,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督促车主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维护,提示、警示车主参与非法营运的法律后果。三是要逐车清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车和人接送学生。四是要开展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涉接送学生车辆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见面活动,通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典型案例,加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
2.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一是要组织开展公路长下坡、急弯、隧道和大型桥梁等特殊路段安全隐患排查;二是要组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行驶线路,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行驶线路,以及四大山羊场周边道路的安全状况排查;三是要组织开展快速路出入口、商圈、医院、学校等传统乱点、堵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研究整改措施,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对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设施缺失等问题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党委政府,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管控。
要结合本地出行特点,全面强化学校和四大山羊场道路薄弱环节的管控,严查违法,保安全、保畅通。一是要适时调整勤务安排,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协调乡镇政府、安监、农机等部门执法力量,加大对山区公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交通安全劝导,确保7至9座小型客车超员、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三是要突出清明节前后群众集中出行祭扫,寄宿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周五放学、周日开学时段,以及节假日、街天、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的重点管控。
(四)严查严处“致乱致祸”重点违法行为。
要始终坚持对重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上,严查严管严处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一是要通过全面强化路面管控,严格交警执法站勤务,管好道路等重点进出口,组织开展查处酒驾统一行动,合理安排夜间勤务等形式,最大化地提高路面见警率,提高现场查处率,最大化地发挥出科技信息化手段的优势,大力提升城市道路的执法力度。二是要提高认识,克服警力不足困难,严格落实两部、两厅路面联合治超执法机制,保障超限检测站执勤执法警力,依法依规全面加大车辆运输车、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三是要严格依法执法,对查获的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其中,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五)持续开展面向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
要全面加大、持续组织开展好面向社会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要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重点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力争实现对辖区重点单位交通安全宣传的全覆盖;二是要深入社区、校园、街头巷尾、人群密集场所,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物品和资料,努力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三是要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沿线的墙体、山体、道路边坡等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书写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横幅、标语,在事故多发点段架设警示标志,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农村群众安全防护意识,最大限度降低农村交通安全风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真抓实干。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各部门领导要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检验,要深刻吸取临沧云县“3.02”重大事故教训,充分发动和激发广大执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勇挑责任,敢于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从严督导,狠抓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办公室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要通过真督实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要全乡通报,并约谈、问责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规范执勤执法,加强安全防护。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炒作和群体性事件。要高度重视民警和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工作部署与安全防护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同步”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部交管局相关规定和标准,为一线执勤执法民警和辅警,配齐配足执勤执法和个人安全防护装备,规范设置执勤执法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执勤执法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确保安全性能良好,必须加强安全防护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防护不落实的问题,坚决防止民警和辅警伤亡事故的发生。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民警和辅警伤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