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5020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5-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0 |
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开始投保啦!
为切实维护好计生家庭利益,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健全完善计生家庭保险保障救助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消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积极推广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着力解决计生家庭后顾之忧。
一、保险对象凡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年龄在一周岁(含)以上至六十周岁(含)以下的的身体健康者,夫妇、父母和子女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二、保险期限保险期为1年,合同生效时间统一为每年的3月1日。三、保险金额及保额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60000元 | 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及脱贫户100元/户;其他一般家庭户110元/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责任 | 10000元 |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60000元 |
保险费筹集说明:(1)保险费实收为每年每户120元/份。凡参保的城乡居民家庭均可享受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按每份10元的标准给予保险费补助,即参保家庭户承担110元/份。(2)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及脱贫户,由参保家庭承担100元,市级财政补助3元,县财政补助7元,市、县两级财政对每一家庭保险费补助限1份。四、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2、伤残:因意外伤害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3、重大自然灾害:本合同所指重大自然灾害,共计六种,其名称和定义如下:(1)地震:指里氏4.5级以上地震,以中国地震局宣布为准;(2)泥石流:指在山区沟谷中,因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3)滑坡:指滑坡上的岩石山体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向下滑动的现象;(4)洪水:指水流脱离水道或人工的限制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5)海啸:指由海底地震、海底火山喷发、海岸山崩或山体滑坡、小行星和彗星溅落大洋以及海底核爆炸等产生的具有超大波(几百千米)和较大周期(10-60分钟)、极具破坏力的大洋行波,以中国地震局或气象局宣布为准;(6)台风:指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8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以国家气象局宣布为准。五、办理方式参保者请在3月31日前到所在村委会办理,提供准确投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并交费。
单位 | 联络员 | 联系方式 |
木老元村 | 李建菊 | 18406970761 |
哈寨村 | 李 虎 | 13577500971 |
龙潭村 | 段连花 | 14787869437 |
大地村 | 余菊美 | 13466142713 |
中国人寿施甸县支公司 | 段洪丽 | 19187516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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