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0-30/2016-041308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11-16 |
文号 | 浏览量 | 8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广大信教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施甸县民宗局会同食药监局及伊斯兰教协会、佛教协会、乡镇食安办深入全县19个宗教活动场所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从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经营持证情况、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全方位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有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全面构建和谐寺观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