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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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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0-30/2016-101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10-10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民宗局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民族乡工作条例》的

施甸县民宗局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民族乡工作条例》的

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广泛宣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族工作会议,通过会议组织广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具体内容。采取会议宣传、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栏等具体的方式进行民族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学习。使更多的领导干部和社会群众知晓《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内容,为贯彻执行民族政策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了由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全县民族工作和《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每年与全县13个乡镇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16年任务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民族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民族乡实际,明确规定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民族工作。把对《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贯彻情况纳入责任书的考核范畴,进行量化和细化。

  三是加强检查,严格督促。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上一年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安排布置下一年的民族工作,对《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贯彻民族政策工作贯穿到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抓好落实。

  四是落实到位,成效显著。通过努力我县木老元、摆榔两个民族乡政权建设进一步巩固,经济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为实现民族地区全面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