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0-18_B/2017-042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4-27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近日,施甸县针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公款私存、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教群众意见大等问题,采取下发通知、召开会议、限期办理、督促检查等方式,要求全县宗教团体和依法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到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及时将公款存入单位账户,并将财务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信教群众监督。目前,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和8个宗教活动场所已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其余的11个宗教活动场所也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