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0-/2018-120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12-04 |
文号 | 浏览量 | 88 |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8日至5月1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民宗局进行了巡察。9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宗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具体表现为: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研究不够,存在应该上会而上会的情况。
整改措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通过班子会研究决定。同时,会前先向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进行报备登记,并邀请参会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我们已经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施甸县民宗局“三重一大”执行制度》并严格执行,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通过班子会研究决定,并邀请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进行参会监督。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深度和力度。具体表现为:谈心谈话工作开展不深入,红脸出汗不够、辣味不足。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少。
整改措施: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做到既有“辣味”,又要达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我们已经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于9月25日认真组织召开了党员组织生活会。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存在组织领导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不高,重视不够,汇报材料照搬照抄敷衍了事。具体表现为:在2017年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材料中出现“县委一三五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镇中心工作”等不切实际的提法。二是贯彻中央和国家民族宗教决策部署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不够,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渠道不多,相关政策法规学习领会不透,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表现为: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不够坚强有力,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无领导班子到基层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痕迹材料。三是精神文明建设薄弱,没有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不了解。表现为:在测试的4人中,3人没有答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四是舆论宣传推动作用不明显。表现为:对宣传工作缺乏“一盘棋”思想,局机关龙头作用发挥不够,2017年内宣任务15条、外宣任务5条,民宗局内宣完成11条,外宣0条。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切实审核撰写好各种上报材料,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二是全面贯彻中央和国家民族宗教决策部署,切实研究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采取微信、电视、广播、宣讲、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到最基层;进一步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局领导班子将定期或不定期到乡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民族宗教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做好相关痕迹材料收集管理。三是高度重视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县级文明单位,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周一学习、微信推送、学习培训、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党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意识形态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重视,加强对干部职工写作水平的培训,提高信息质量,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努力完成内外宣考核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了撰写上报的各种材料。二是通过会议、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共开展宣传教育2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广泛宣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检查指导工作2次,确保了民族宗教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按照文明单位申报标准积极创造申报条件。关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不了解的问题,我们充分利用周一学习、学习培训、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意识形态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重视,积极选派宣传员罗光丽参加云南省民族宗教舆论信息培训,不断提高其写作水平,同时将信息任务分解到各股室。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党员日常政治学习松懈,党建基础知识缺乏,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淡薄。具体表现为:没有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在2017年度每月一号收取党费情况,在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等节假日无顺延。在基础知识测试中,测试的4人没有一个对“三重一大”的表述完全正确。
整改措施:充分利用周一学习、微信推送、学习培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加强对党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素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外,每月1日都按时收取党费,做好党费收缴记录,按时上解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我们已经充分利用周一集中学习、微信推送、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加强了对党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素质;我们严格执行了党费收缴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外,每月1日都按时收取党费,并做好党费收缴记录,按时上解了党费。
2.政治站位不高,学习活动走过场。具体表现为:在民宗局党建基础知识测试中,民宗局主要领导不知道“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之一。
整改措施:主要领导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自学或集中学习的形式,带头学习党建基础知识,不断提高党建知识理论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县民宗局主要领导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采取自学或集中学习的形式,带头学习了党建基础知识,不断提高了自己的党建知识理论水平。
3.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未认真开展。具体表现为:多数党员对积分制管理流程不清楚,积分制工作由组织员罗光丽一人完成。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党建基础工作,着力开展各项党建活动,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参加,按规定和流程开展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我们已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参加党建工作,严格按规定和流程开展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4.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具体表现为:退休党员祁玉龙不能正常参加支部相关学习和支部生活。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及时与退休党员祁玉龙对接,鉴于祁玉龙身在外地,我们将以电话形式要求他自学党的相关知识,并尽量要求其参加支部学习和支部生活。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我们及时与退休党员祁玉龙做了对接联系,并以电话形式要求他自学党的相关知识,并尽量要求其参加支部学习和支部生活。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痕迹资料不全,没有层层签订责任书。具体表现为:只有局长与干部职工签订的责任书,副局长与其分管部门层层签订的责任书不齐全。
整改措施:进一步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痕迹资料的管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做到局长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签订,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全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痕迹资料的管理,局长及时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及时与分管股室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全覆盖。
2.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为:刘红云已经到公车平台上班,基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但是还兼任民宗局出纳,很难对民宗局财务上进行把关。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立即召开班子会,重新调整民宗局出纳。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内部财务管理,立即召开班子会,重新调整了县民宗局的出纳,现已由罗光丽担任。
3.财务管理不规范。具体表现为:一是财务把关不严格,报账要件不齐全。具体表现为:2016年8月1日报销的693.2元的打字复印费用无附件清单;2016年9月22日报销的7500元打字复印费附件没有具体日期。二是接待费报销中有一餐多家手撕发票现象。具体表现为:2016年5月17日,接待费用350元,有三家食馆发票。2016年12月31日,两次接待费用共计700元,都存在仁和果味农庄和沾水罗非鱼两家发票报销的情况。三是出差费报销不合规范。具体表现为:玉某某2016年10月14日、11月5日、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8日的出差审批单只有出差本人的签字,无分管和主要领导签字批准。李某某2016年9月5日—6日到姚关、摆榔下乡项目督查, 2016年9月5日到保山报材料,存在重复报销出差补助情况。2016年4月2日和3日的出差审批和报销,报销单中没有李荣富,只有高建凡、李佳艳,而在审批表中有李荣富的名字,存在差旅费报销和审批表人数不符的情况等。出差费用报销不规范,在民宗局财务管理,属于财务管理方面比较突出现象。四是出纳做账不及时,没有做到日清月结。2015年以来的账务,都是按科目来做,一年做一次账或者半年一次。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施甸县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报账资料管理和审核,进一步完善附件清单和附件日期。二是严格执行账务报销制度,切实加强报账单据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出差费报销制度,切实加强对出差费报销审批及单据管理,进一步完善单据签字手续,规范报销单据。关于李某某重复报销的出差费50元进行清退并上缴财政。四是严格执行账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进行做账,做到日清月结,杜绝以后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施甸县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加强了报账资料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附件日期。二是严格执行了财务报销制度,切实加强了报账单据的管理,现在未发生了此种情况。三是严格执行了出差费报销制度,切实加强对出差费报销审批及单据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单据签字手续和规范报销单据;关于李某某重复报销的50元出差费已进行了清退并上缴了县财政。四是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财务管理,出纳、会计都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做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有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存在会议接待报销中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不齐全的现象。2017年2月28日、5月5日、5月10日、5月8日等会议接待中,都没有实际到会人员签字。同时在县民宗局的自检自查报告中也提出:偶尔存在接待陪同人员超标和接待费用超标的情况。二是存在以出差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杨某某2014年到木老元乡哈寨村挂村期间,民宗局以出差费报销的形式给予他960元费用作为下乡补助。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接待费报销手续;勤俭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和接待标准。二是及时清退杨某某960元的下乡补助并上缴县财政,杜绝以后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接待费报销手续,做到了接待费报销要件齐全;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了陪餐人员和接待标准,未出现了超标准情况。二是及时清退了杨某某960元的下乡补助并上缴了县财政。
5.党的纪律意识不强。具体表现为:存在下乡工作中,不严格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的情况。在基础知识测试中,六类违纪行为全部正确率为0。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交纳伙食费的规定,下乡过程中切实按标准交纳伙食费;二是及时加强党纪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纪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了交纳伙食费的规定,在下乡过程中按标准交纳了伙食费;二是采取周一集中学习和利用微信发送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纪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党纪意识。
6.干部长期不轮岗交流。具体表现为:股室负责人岗位多年未进行轮换。
整改措施:待机构改革人事解冻后,根据人员情况适当对股室负责人进行轮换。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还未整改落实,待机构改革人事解冻后,根据人员情况适当对股室负责人进行轮换。
7.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到位,宗教事务监管不力。具体表现为:存在5名党员在第五届伊斯兰理事会中任职的情况。
整改措施:坚决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及相关规定,通过宣传教育,动员要求在县伊斯兰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担任职务的5位共产党员辞去所任工作职务,杜绝以后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落实。我们坚决执行了党的宗教政策及相关规定,通过进行政策宣传教育,5位党员已主动申请辞去了施甸县伊斯兰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及所任职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1548;电子信箱sdmw8121548@126.com。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