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7-0-30/2017-120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12-04 |
文号 | 浏览量 | 30 |
施甸县供销社“五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报 告
2017年,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由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科室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在发文签批单“是否公开”栏中,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签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办公室审查。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由办文主管科室按规定予以退文。
2.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和负面清单。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推进主动公开目录梳理,实行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公开前,公开内容要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定期审查,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细化完善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和督查落实机制,建立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登记制度,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及创办专业合作社的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的信息。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