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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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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7-0-/2022-1223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2-12-23
文号 浏览量 55
主题词 审计
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落实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报告

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落实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报告

 

施甸县审计局:

贵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4月15日至5月10日对我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现场审计2022年5月16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并到我社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于2022年5月23日出具了《国有资产“改名换姓”值得警惕》(【2022】第4期)审计专报,同时于2022年 6月18日出具了《施甸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施审报【2022】1号)。为全面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有实效,县供销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结合审计组反馈的3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审计组反馈的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收到审计组反馈意见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蒋红梅为组长,监事会主任杨登云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审计整改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审计反馈存在的3个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违规公务接待440.00元

2021126号凭证反映“2021年公务接待”705.00元,其中涉及根据“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举办全省食用菌规范化栽培技术网络培训的通知(云供菌办〔20212号”要求,县供销社通知施甸县俊洲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6家专业合作社和云南云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计8人到县供销社会议室参加由省供销社发起的食用菌规范化栽培技术网络视频培训。培训结束后,县供销社以“公务接待”之名邀约参训人员8人到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菌子宴农家乐用餐,产生公务接待费440.00元。根据《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施办字[2019]84号)《施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张公务接待经费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鉴于财务处理失误的原因,责成施甸县供销社作账务调整处理。

  整改情况:由于近几年县供销社办公经费紧张,年初未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故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此次食用菌规范化栽培技术网络视频培训会就餐费,经会计杨绍江与县财政局对接,财政回复:待财政局通知进行经济分类调整申请后,将其他费用调整至培训费440.00元,再进行账务处理调整。已于2022122日将违规资金退回后,从培训费中列支,已进行账务处理调整。(已整改完成)

(二)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情况

       现场实地盘点发现,因历史遗留、未指定专人和未实行卡片管理的原因,一是形成账面反映实物的数量和实地盘点实物的数量不符。二是盘点的规定资产难以从源头甄别是国有资产还是社有资产,导致县供销社的规定资产游离于管理之外,甚至会产生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县供销社应据实进行清理,厘清权属并进行财务处理。

整改情况:县供销社党组积极采纳审计组建议,组建由财务会计审计股蒋榆蕃、杨绍江办公室赵志波分别对施甸县供销社、施甸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固定资产开展实物资产现场甄别、盘点、登记、贴标等工作,厘清了固定资产的权属关系是社有还是国有并进行了务处理(已整改完成)

   1.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固定资产登记情况

一是县供销社国有资产登记情况。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共登记固定资产共75件,价值181450元。其中:

1).通用设备34件:台式电脑共18台,价值80060元;笔记本电脑2台,价值9400元;打印机6台和多功能一体打印机1台,价值12410元;复印机2台,价值22100元;音响电视组合机1台,价值1600元;投影仪1台,价值6800元;摄像机1台,价值11250元;碎纸机1台,价值950元;LED显示屏1件,价值1800元。

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件:椅凳类10把,价值2900元;档案柜18套,价值14450元;电脑桌6张,价值2520元;茶几1张,价值250元;二人位屏风2张,价值4000元;四人位屏风1张,价值4000元;钢木沙发3套,价值6960元。

二是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登记情况

1).通用设备7件,价值25350元。其中:台式电脑3台,价值14900元;笔记本电脑2台,价值8650元,打印机1台,价值1800元;多功能一体打印机1台,价值2600元。

2).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4617737.83元,其中:门卫室5180元;车库6142.50元;烟花爆竹公司门市部21780元;职工厨房及住宅204155.93元;办公楼及院子4380479.4元。

2.实物资产盘点情况

针对单位层面,指定会计杨绍江作为一级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内设股室层面,指定了末级资产管理人员。经过工作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甄别、盘点、登记、粘贴卡片式标识等形式,严格区分出实物资产是“国有”还是“社有”。

一是县供销社国有资产实物。经清理,县供销社共有国有资产实物75件。其中:

1).通用设备34件:台式电脑共18台(其中:主任办公室1台、副主任办公室1台、办公室5台、打印室1台、合作指导股3台、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4台、财务会计审计股2台、经济发展股1台),笔记本电脑2台(其中:办公室1台、财务会计审计股1台),打印机6台(其中:主任办公室1台、副主任办公室1台、合作指导股1台、办公室1台、财务会计审计股2台),多功能一体打印机1台(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复印机2台(打印室),音响电视组合机1台(办公室),投影仪1台(办公室),摄像机1台(办公室),碎纸机1台(办公室),LED显示屏1件(会议室)。

2).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件:椅凳类10把(其中:副主任办公室1把、办公室3把、合作指导股2把、财务会计审计股4把),档案柜18套(其中:合作指导股1套、办公室1套、财务会计审计股1套、经济发展股1套、档案室13套、打印室1套),电脑桌6张(其中:办公室2张、合作指导股2张、财务会计审计股2张),茶几1张(合作指导股),二人位屏风2张和四人位屏风1张(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钢木沙发3套(其中:办公室1套、合作指导股1套、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1套)。

二是社有资产中心固定资产实物。经清理,社有资产实有实物:

    1).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共有通用设备实物7件。其中:台式电脑3台(其中:办公室2台、财务会计审计股1台),笔记本电脑2台(其中:监事主任办公室1台、办公室1台),打印机1台(经济发展股),多功能一体打印机1台(财务会计审计股)。  

  2).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其中:门卫室一格;车库一格;烟花爆竹公司门市部3格;职工厨房及住宅3间;办公楼1幢。

3. 待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根据清理盘点,针对闲置、损坏不能再启用的资产进行登记,依法依规进行待报废处置。经清查盘点,县供销社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在长期不能使用待报废的通用设备类固定资产4件,其中:台式电脑1台(打印室),价值4990元;打印机2台(财务会计审计股、办公室各1台)和多功能一体打印机1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价值6660元;复印机1台(打印室),价值7300元。待请示县财政部门后,依法依规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4.报废后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情况

由于县供销社办公经费严重不足,无力采购新的办公设备,内设各股室包括主要领导办公室仍还在继续使用已经报废的办公设备。其中:

1).县检察院已经报废的办公设备10件:办公桌3张、办公椅3把、茶几2张,档案柜2套。经与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对接,已报废费的固定资产净值为“0”,无法登记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2).县供销社已经报废仍在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2件:财务会计审计股会计用办公桌1张、会议室桌椅1套。经与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对接,已报废费的固定资产净值为“0”,无法登记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经认真对县供销社及社有资产中心的所有固定资产逐一进行甄别、盘点、登记、建卡,县供销社国有资产与社有资产账面与实物完全相符,不存在国有资产“改名换姓”变成社有资产的情况。而且,县供销社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和废物利用原则,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都还在使用报废多年的固定资产。今后,县供销社将继续传承弘扬杨善洲精神,争取做到物尽其用,决不浪费。

  (三)漏记固定资产1800.00元

      2021年12月31日记账凭证反映“付LED显示屏款”1800元,施甸县供销社未登记记入“固定资产”,而作为“业务活动费”直接列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县供销社应及时财务处理。

  整改情况:由于2021年12月29日支付LED显示屏款1800.00元时财政一体化新系统改革上线,在支付此款项前未收到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新增流程图。因此,在支付凭证录入前资产管理系统中未录入固定资产“LED显示屏”,导致相关资产信息无法在财政一体化系统支付时调取录入,支付数据完成后进行机制凭证生成账务处理,账务上直接作为“业务活动费用”列支。经会计与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对接,要求将改固定资产以盘盈的方式登记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即: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盈余——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变动”,已将该项固定资产补记完成。(已整改完成)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通过对审计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县供销社将以此次专项审计整改为契机,一是落实责任,抓实部门财务工作。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将反馈意见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县供销社财务工作。

 

 

 

                          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