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7-0-/2023-030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文号 | 浏览量 | 23 |
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统筹推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推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整改)。一是完成6个乡镇的基层供销社改革任务的情况摸底工作。二是根据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施发〔2022〕11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4月11日成立施甸县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涉及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部门配合推进的工作领导机制,抽调专班工作人员已于5月10日开始到县供销社集中办公,整合力量共同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计划于2024年完成。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2.针对“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施办发〔2018〕142 号),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审批办理。二是县供销社从2021年4月开始,全县推行公务之家系统,已执行一人一事一审批。
3.针对“工会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二严格执行财务“四人会签”制度,完善不齐的附件。三是完善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要求在施甸人社平台进行统一发布招聘公告,严格招聘条件和程序。四是由主要领导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严格审核把关。
4.针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工会规章制度、政策的学习和使用。二是严格落实工会财务监管制度,加强工会经费监管。
5.针对“社有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从银行转账制度,自2021年5月起已由银行代发资产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二是社有资产中心购置电脑、激光打印机,会计帐已记入社有资产中心的固定资产,2020年7月归还资产中心的工作人员使用,按照固定资产的规定加强管理。三是社有资产中心严格按《施甸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施办发〔2018〕142 号),工作中严格按文件要求审批办理。五是归档县供销社退休死亡人员慰问费用的批复文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会议乱决策,疑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县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风险意识,认真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肃,存在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主要领导进行自我检查。二是对存在雷同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班子成员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3.针对“‘三会一课’落实消极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提高党员整体素质,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二是党务工作能力提高,安排专人负责党建业务,具体业务和县委机关工委对接开展,加强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较好的组织与开展“三会一课”,达到整体提升党员的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规范完善党建档案材料。四是由主要领导对支部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个人报告重大事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由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三是按要求完善相关内容,并要求以后严格按内容报告个人事项。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主要领导进行自检自查,加强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学习,分管领导及时提醒主要领导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风险意识,认真研究安排开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8121217;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10号;电子邮箱:sdgxs188@126.com。
中共施甸县供销社党组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