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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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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2025070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01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其他
关于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县(区)医废联合处置中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完成整改的情况报告

现将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县(区)医废联合处置中心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117日至1121日,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保山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并于2023217日向保山市进行了反馈其中,施甸县涉及县(区)医废联合处置中心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施甸县聚焦问题整改,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了2条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医废收集、运输、处置能力。积极督促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加大对医废集中收集、运输、处理能力,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废进行分类收集、输运、处理。二是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推进保山市四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待中心建成后将医废集中运往该中心集中处理。施甸县紧盯目标任务逐条对照,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县(区)医废联合处置中心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中涉及施甸县级层面部分已整改到位。

二、整改情况

(一)强化医废收集、运输、处置能力建设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医废处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能力提升。一是强化沟通,凝聚部门合力。建立发改、卫健、环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多部门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与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解决医疗废物处置相关问题。二是科学规范开展医废收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等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收尽收、进出对应”。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云南省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平台”和“云南省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填报。三是大力提升医废运输、处置能力。20234月,制定《施甸县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工作方案》,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保山宏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并逐年签订合同,实现全县乡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处置全覆盖。

(二)全面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有关工作。围绕保山市四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推进,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程开展情况,全面做好有关配合、协同工作。

三、整改成效

经过构建医疗废物科学、规范处置的“闭环管理”模式,紧抓收集、运输、处置等关键环节,施甸县县乡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理,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