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4121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12-17 |
文号 | 浏览量 | 135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施甸县民政局
关于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
价格及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施发改发〔2024〕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和《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2〕304号)要求,经开展定价成本调查测算,通过网络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价格及维护管理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和收费管理形式
对全县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价格以及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运营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结合实际,根据建设维护管理成本、选用石材实际竞价结果以及财政补贴、村集体经济投入等情况,兼顾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营利性原则自主确定具体墓穴价格和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并报县发改局和县民政局备案。
二、公益性公墓最高限价
(一)价格构成。公益性公墓价格由扣减政府性投资(征地费、青苗补偿费及办理用地手续所需费用)后的墓穴开挖建设成本、刻碑费、安装材料费、安装工时费等费用构成。
(二)定价成本。根据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结果,各类型公益性公墓定价成本分别为:
1.占地1㎡墓型的定价成本
(1)带栏板的墓型:每穴6640.06元。其中:墓穴开挖建设2560.06元、墓碑墓架3480.00元、刻碑费用200.00元、安装材料费150.00元、安装工时费250.00元。
(2)不带栏板的墓型:每穴4540.06元。其中:墓穴开挖建设2560.06元、墓碑墓架1480.00元、刻碑费用200.00元、安装材料费120.00元、安装工时费180.00元。
2.占地0.79㎡墓型的定价成本
(1)带栏板的墓型:每穴6232.70元。其中:墓穴开挖建设2152.70元、墓碑墓架3480.00元、刻碑费用200.00元、安装材料费150.00元、安装工时费250.00元。
(2)不带栏板的墓型:每穴4132.70元。其中:墓穴开挖建设2152.70元、墓碑墓架1480.00元、刻碑费用200.00元、安装材料费120.00元、安装工时费180.00元。
定价成本中含以200字(含200)以内的刻碑费用。
(三)最高限价标准
在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从减轻群众负担的角度出发,制定全县公益性公墓实行最高限价。
1.带栏板的墓型:每穴5100.00元。
2.不带栏板的墓型:每穴2470.00元。
价格中含200字(含200)以内的刻碑费用,需要超过200字以上及镶嵌照片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维护管理费最高限价
(一)收费标准构成。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维护管理费由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成本费用构成。
(二)定价成本。根据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结果,各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维护管理收费成本分别为:
1.施甸县东山公益性公墓:每年每冢维护管理成本95.14元。
2.由旺镇公益性公墓:每年每冢维护管理成本92.24元。
3.仁和镇公益性公墓:每年每冢维护管理成本221.45元。
4.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塔):单、双穴格位平均每格每年维护管理成本37.95元。
(三)最高限额标准
在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从减轻群众负担的角度出发,制定全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维护管理费实行最高限价。
1.公益性公墓:每穴每年80.00元。
2.公益性骨灰堂(塔):双穴格位每年35.00元,单穴格位每年20.00元。
维护管理费原则上一次性收缴20年,也可结合实际,按10年、20年收缴。
四、减免政策
(一)亡故人员为特困供养、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以及遗体器官捐赠人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免收相关费用。
(二)亡故人员或家属为城乡低保对象,给予相关费用总金额20%的减免。
(三)涉及重大项目搬迁坟墓的维护管理费按70%计收。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明码标价,接受监督。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单位要在运营管理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平台等公示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二)加强监管,做好宣传。发改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运营情况以及墓碑墓架购销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六、执行时间
(一)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各乡(镇)、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管理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内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
(三)对维护管理费设立过渡期,原则上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并收缴。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施甸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