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50618-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22 |
姚关镇中心学校、仁和镇中心学校、水长乡中心学校,各民办教育学校:
我局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的 《关于2024年度施甸县民办学校年检结果的公示》中,部分内容需更正。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1.年检结论更正:施甸县仁和幼儿园、施甸县姚关镇心蕾幼儿园、施甸县姚关镇飞雁幼儿园原结论“不定等次”更正为“不合格”;
2.其他信息:《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度民办教育学校年检结果的通报》(〔2025〕-16)中部分数据已修正。
二、更正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示审计结果。”,机构需主动公开财务状况。
2. 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九条年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机构自查。民办教育机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年检标准和要求,逐项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发展目标,撰写自查报告,于每年3月前将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报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育质量评估认证机构……。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3. 施甸县仁和幼儿园、施甸县姚关镇心蕾幼儿园、施甸县姚关镇飞雁幼儿园放弃参加2024年度年检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可视同为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1.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以更正后的结果为准,及时调整相关工作。
2. 年检结论涉及整改的民办学校,须按程序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3. 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检查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