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3-030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文号 | 浏览量 | 97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2023﹞-041)文件要求,结合施甸县实际,现将2022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民办幼儿园:施甸县姚关心蕾幼儿园、施甸县姚关飞雁幼儿园、施甸县水长园区阳光幼儿园、施甸县仁和幼儿园。
(二)校外培训机构:施甸县至公教育培训学校、施甸县航帆教育培训学校。
二、年检工作内容
(一)学校自查。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年检标准和要求,逐项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下列年检材料:
1.年检申请和自查报告;
2.社会力量办学年检登记表;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5.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情况报告表;
6.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支出表;
各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请对照《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考核表》(附件4)指标体系一级、二级的内容逐项开展年检自查自评,填写附件4的完成情况并自评得分,考评得分由年检工作小组根据现场评估情况酌情评价。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年检自评材料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职成教办公室),纸质档和电子档均要报送。
(二)现场评估。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将组建年检工作小组,按按程序、按标准对各民办学校进行评估检查,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务必准备好档案资料备查。现场评估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1日。
三、年检评估结果公开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综合评估情况进行论证审查,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通报,并依法进行公示。
附件:1.社会力量办学年检登记表
2.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情况
报告表
3.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支出表
4.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考核表
5.2022年保山市民办学校年检情况汇总表
(仅民办幼儿园填报)
6.2022年保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情况汇总表(仅校外培训机构填报)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