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3-1/20260310-00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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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管理、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褒扬纪念和解难帮困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军士)、1至4级伤残退役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负责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营造浓厚的尊崇尊重氛围,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指导和督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好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中共施甸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即: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施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夯实服务基础,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健全和优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充实人员力量,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不断提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精准掌握基础信息。健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机制,摸清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底数,精准掌握退役军人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提供保障。三是优化政策执行制度。加强政策研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诉求,强化政策统筹,充分结合实际,全力推进政策高质量落地落实。
(2)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明确党组织关系归属,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二是加强对退役军人政治引领,激发退役军人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热情。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树正面典型,深入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选树推荐参评活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典型资源库,激发退役军人参与经济建设服务家乡的热情。三是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发挥传帮带作用,充分发挥好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积极展示退役军人良好形象。
(3)拓宽创业就业渠道,高效落实安置政策。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增强安置政策刚性执行意识,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提高安置质量。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执行退役军人就业意向实名登记,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推送招聘信息,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努力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率。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创业政策。加强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协作,严格落实退役军人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保障。四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做好转业军官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组织实施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落实,积极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竞争能力。
(4)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做好优待抚恤、参战参试等待遇核查认定工作,严肃优抚优待、困难帮扶、烈士家属待遇、伤残退役军人等相关政策执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社保接续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复员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有关政策。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活动,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5)树牢尊崇褒扬导向,营造尊崇社会氛围。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提高军供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努力为部队搞好服务保障。持续开展走访慰问、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重大活动等工作。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逐步建立和优化展陈,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和国防教育,营造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
(6)加强思想权益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构建完善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援助、挂联服务对象等多种方式,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合法合理解决诉求,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93,1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1,55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1,59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2,557元,主要原因是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经费增加54,880元,退役安置支出增加133,960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增加94,305元,其他项目支出增加69,41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1,558元,其中:本年收入3,041,55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1,5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3,807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分析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经费增加54,880元,退役安置支出增加133,960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增加94,305元,其他支出增加70,662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93,1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41,558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9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095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险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282,6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712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优抚支出及退役安置补助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0,456元,其中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737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20808抚恤支出307,200元,其中
(1)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307,200元 ,主要用于发放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
3.20809退役安置支出590,400元,其中:
(1)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410,400元。用于支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2)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180,000元。用于购买公务用车。
4.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479,119元,其中:
(1) 2082801行政运行876,222元。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2082850事业运行602,897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5.210卫生健康支出471,102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205元。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医疗保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399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3)2101199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66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大病医疗。
(4)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6,000元。用于支付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
(5)2101499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29,032元。用于支付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
1.301工资福利支出1,613,014元。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546,132元;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379,236元;
(3)30103奖金支出127,111元;
(4)30107绩效工资支出276,492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737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1,408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8,898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5,716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支出10,485元;
(2)30202印刷费9,000元;
(3)30205水费支出1,241元;
(4)30206支出电费2,767元;
(5)30207邮电费支出9,000元;
(6)30211差旅费支出10,000元;
(7)30216培训费支出3,043元;
(8)30217公务接待支出6,000元;
(9)30228工会经费支出26,724元;
(10)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5,44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00元。其中:
(1)30307医疗费补助196.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8,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8,016元,较上年增加191,187元,增加2799.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元,较上年减少829元,下降12.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5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上级工作调研批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2,016元,较上年增加192,016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6元,较上年增加12,016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2026年计划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7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73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三公”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703,309.54元,其中,流动资产526,035.22元,固定资产28,291.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48,982.6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2,088.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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