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3-1/20260311-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
| 文号 | 浏览量 | 2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400000
附件1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核心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并保障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规范本部门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省、市、县关于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2026年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施甸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领域配套政策措施,拟订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严格落实市级部署要求,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2、组织拟订并实施施甸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建医保基金监管人员库和医学专家库,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深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冒名就医”“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守护群众“救命钱”。
3、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按照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100元,其中个人缴纳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等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3、严格执行全省、全市医疗保障目录,按照市级拟订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保支付行为。
4、按照市级拟订的医疗服务项目、医药服务设施收费等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督,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规范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价格行为。
5、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设置综合柜员窗口,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效,监督管理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6、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医保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和数据共享,强化智能监控应用,提升医保服务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7、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和政策法规工作,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员参保、就医及三重保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8、开展医保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新媒体推送、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医疗保障股和施甸县医疗保险中心。无所属单位。各股室中心职责明确,工作协同高效运行。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教育、群团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医疗保障股:负责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药服务与价格监督,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待遇保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障扶贫相关工作。
施甸县医疗保险中心(股级):主要承担医疗保障综合经办服务工作,负债基本医保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及异地就医等各种医疗保险基金核算,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及医保政策咨询等具体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紧扣“保基本、强监管、优服务、促改革”主线,结合施甸县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1、健全医疗保障待遇体系,严格落实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稳步提高参保覆盖率,完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落实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强化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兜底,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2、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深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新型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运用大数据、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全主体、全流程、全险种监管闭环,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能力,全年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不少于24次,切实守护基金安全。
3、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质扩面,全面落实DRG结算工作,规范医药服务价格和药品耗材采购行为,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督促其规范经营,降低群众医药负担。
4、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效,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广“互联网+医保服务”,优化综合柜员窗口服务,年服务群众不少于4200人次,提升群众就医报销便捷度和满意度。
5、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医保数据共享和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提升医保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疑点数据核查效率,减少违规医保费用支出。
6、强化法治建设和政策宣传,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练兵比武不少于12次,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短视频、微信推送等新媒体普法力度,拓展“以案释法”场景,提升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和法治意识。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着力解决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等问题,提升医保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9574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5748.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2983021.00元对比减少487273.00元,增幅-16.33%,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数同比减少4人(工作变动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3人)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95748.00元,其中:本年收入249574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574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2983021.00元对比减少487273.00元,增幅-16.33%,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数同比减少4人(工作变动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3人)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9574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957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95748.00元,与上年2983021.00元对比减少487273.00元,增幅-16.33%,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数同比减少4人(工作变动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3人)相应的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296.00元: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养老保险金。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1878.00元: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16.00元: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4.“2101501行政运行”2118558.00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0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三公”经费:是指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8956.00元,与上年316953.00元对比减少57997.00元,增幅-18.30%,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数同比减少4人(工作变动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3人)相应的行政运行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无变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施甸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75619.89元,其中,流动资产211040.18元,固定资产64579.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75530.5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3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