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1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文号 | 浏览量 | 5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501000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制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制订全县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制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其他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制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订政策措施。
(八)落实和完善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制订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制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献血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县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十五)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行政审批项目,以施甸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
1.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3.施甸县人民医院
4.施甸县中医医院
5.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7.施甸县甸阳卫生院
8.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9.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
10.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11.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
12.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
13.施甸县兴卫生院
14.施甸县酒房卫生院
15.施甸县水长卫生院
16.施甸县何元卫生院
17.施甸县老麦卫生院
18.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19.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
1.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行政单位)
2.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施甸县人民医院
4.施甸县中医医院
5.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7.施甸县甸阳卫生院
8.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9.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
10.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11.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
12.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
13.施甸县兴卫生院
14.施甸县酒房卫生院
15.施甸县水长卫生院
16.施甸县何元卫生院
17.施甸县老麦卫生院
18.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19.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8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98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4人(离休0人,退休384人)。年末遗属31人。
车辆编制47辆,在编实有车辆4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截至2024年1-11月,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9种2557例,报告发病率为908.0352/10万;截至10月31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7370人,高血压管理患者27049人、糖尿病患者管理5615人;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统计患者年内在管1777人。截至11月30日,施甸县累计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19起,无死亡病例发生;全县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24年1-11月,全县活产1595人,孕产妇死亡0例;新生儿死亡2人,死亡率为1.25‰;婴儿死亡2人,婴儿死亡率1.25‰;5岁以下儿童死亡7人,死亡率为4.39‰;住院分娩率100%;产妇系统管理1484人,系统管理率93.04%;完成乳腺癌筛查8047人,宫颈癌筛查8723人,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12.24%、103.54%,筛查覆盖率分别为36.64%、65.02%。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骨外科、感染性疾病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和口腔科市级补短板专科项目。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纳入省级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并接受市级验收和省级复核验收。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达标创建通过省级现场验收,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通过省级现场验收。县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建设项目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创建和老年病科建设项目分别接受省、市级现场验收。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太平中心卫生院、仁和中心卫生院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分别于7月、9月初接受市级和省级验收。按要求组织实施1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6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4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和5个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现已完成市、县级验收。在各村卫生室自评、各乡镇卫生院初评的基础上,组建由姚关、由旺中心卫生院和甸阳卫生院牵头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标创建县级评审组,严格对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对达标的122个村卫生室扎实开展县级评审。2024年1-10月无偿献血1517人次,采血合格量2144U,临床用血量2388U。县中医医迁建项目主体全部封顶,外立面墙漆已完成。2024年,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6人,已全部入编安置到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1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施甸县人民医院到昆明医科大学开展紧缺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到岗1人;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人;推荐申报“兴滇英才计划”医疗卫生专项人才1人;推荐申报“兴保英才培养计划”医疗卫生专项人才3人。
(四)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健康保山行动,推进“三医”协调发展和治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024年1-10月,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收入达375.66万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45.57万元,价格补偿率达171.85%。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每月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进行考核,拨付医共体16个成员单位资金7798.51万元;全县19家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026.41万元。
(五)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建设健康县城工作。国家卫生县城数据评价指标共56项(含适用于城市4项),现阶段已达标49项;现阶段有风险2项,即为: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剩余1项为年内不能完成,即为: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健康县城数据评价指标共67项,现阶段已达标61项;正在开展能达标4项;到11月有风险1项,即为:30-70岁人群因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呈下降水平;剩余1项为年内不能完成,即为:千人口献血率≥15‰。
(六)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2024年1-11月共受理办结各类卫生健康行政许可808件,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共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对象1631户次,监督覆盖率99.24%,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048份,查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79件,罚款24.0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非法行医案件3件。监督完成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43户,监督完成率、任务完成率、完结率均达100%,查办案件31件,罚款0.36万元。
(七)深入实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4年1-11月,累计对全县脱贫人口和重点监测对象中的36种大病患者开展救治工作1467人次,大病救治率达到100%。加强对脱贫人口和重点监测对象主要监测信息开展监测和处置,整改重点监测对象未核实478人,未救治362人,未签约无反馈信息912人。持续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11月底,高血压签约率99.34%,履约率99.58%;糖尿病签约率99.59%,履约率99.25%;重性精神病签约率98.94%,履约率94.68%;肺结核签约率97.32%,履约率99.31%。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100.05%,履约率98.96%;孕产妇签约率85.54%,履约率99.29%;0-6岁儿童签约率96.78%,履约率98.28%。
(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是做实奖励与扶助对象调查上报。截至2024年10月,已申报奖励扶助人数2947人,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303人,特别扶助(其它家庭)466人,失独家庭抚慰金5户,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585人,部分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14447人,合计申报计划生育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958.99万元。二是扎实有序开展托育服务工作。截至2024年10月,施甸县3岁以下托育机构共11所,其中:民办托育机构8所,托幼一体3所(公立2所,民办1所),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88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13个,正在改造姚关蒜元幼儿园等4家幼儿园“托幼一体”托位建设,预计2024年底托位110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91个。完成备案8家,规范备案率达72.7%。创建市级和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各1所。
(九)全力打好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2024年1-10月施甸县开展HIV抗体筛查241453人次,检测人数占常住人口数的85.74%;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按去年估计数计算为94.32%,接受抗病毒治疗率95.29%,治疗成功率97.58%,无艾滋病母婴传播和无经输血传播,母婴传播率保持在2%以下。2024年1-9月将102户208人(含特困救助3人)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县民政部门低保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66.643万元;救助艾滋病感染儿童(0-15岁)4人、受影响儿童1人,共发放救助资金5.106万元。临时救助艾滋病感染者/病人6人,发放救助资金2.54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在校学生“两免一补”88名,共发放救助资金83910元。
(十)行风建设有效改善。一是持续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习9次1582人次;开展整治单位及个人行风问题地毯式自检自查9次;开展提醒谈话4次,谈话人数达2700余人;设立专用账户24个,设立举报电话24个,7个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设立举报电话7个;上级督导反馈12个问题已全面整改。二是开展集中整治损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有力。对医保局发现3家公立医疗机构、2家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涉及违规资金606709.02元,全部追回,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约谈;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6个问题,涉及违规资金31.1万元,全部清退整改完成;开展行业自检自查3次,发现问题3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追回清退违规资金0.42万元。三是围绕“五个一”有力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新建制度48条,修订完善制度40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50239536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327929.95元,占总收入的42.0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290266446.6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7.78%;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0992.32元,占总收入的0.1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839799.64元,增长5.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786749.63元,增长14.5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10636187.86元,增长3.8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583137.85元,下降92.96%。主要原因是1.2024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700000.00元;2.诊疗人次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513350593.20元。其中:基本支出354615449.78元,占总支出的69.08%;项目支出158735143.42元,占总支出的30.9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761822.69元,增长10.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263768.58元,增长3.28%;项目支出增加38498054.11元,增长32.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2024年列支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诊疗人次增加,成本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615449.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294504.47元,占基本支出的5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320945.31元,占基本支出的48.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735143.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700000.00元。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806102.42元,主要用于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家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4.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在县域内稳步推进。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293433.20元,主要用于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3.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做好202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及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5.按照《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开展地方病评价、现症患者药物治疗、健康管理和随访,加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88692.51元,主要用于1.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国家要求的应急储备疫苗需求计划,组织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保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2.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3.掌握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推动优化、整合及拓展现有传染病监测网络,为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疫情信息,实现数据的深度分析与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4.开展病毒性腹泻哨点监测,掌握我市病毒性腹泻流行情况,为制定防制策略提供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监测,掌握我市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的主要病原及其流行特征,指导全市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调查处置。5.基于省级实验室和州市级网络实验室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病原菌哨点监测。开展细菌性传染病暴发疫情监测。6.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917033.00元,主要用于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27929.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28%。与上年相比增加6356749.63元,增长4.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2562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6%,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0%。主要用于2080501事业单位离退休20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98432.23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03359.07元、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240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2271034.80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定额标准难以完全符合实际情况,上一年的预算,因各项缴费基数上调,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00230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4%,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5%。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3522639.86元、2100201综合医院20207340.73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4574633.39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710100.00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41225775.79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634192.42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806134.42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781602.91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4539176.18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293433.2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61002.01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1562.00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56174.81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917033.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6051.3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81807.7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1604.26元、21013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9.84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7899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6110.00元,决算为42564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8445.57元,增长15.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186.00元,决算为415408.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9%,完成年初预算的4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24.00元,决算为102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1%,完成年初预算的8.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312.57元,增长2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867.00元,下降65.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867.00元,下降65.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6110.00元,支出决算为42564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8445.57元,增长15.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186.00元,决算为41540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24.00元,决算为102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8312.57元,增长2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67.00元,下降65.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867.00元,下降65.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原因在于各医疗卫生机构因疫情、诊疗人次增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增加;2.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一些会议和出差因故推迟或取消,导致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日常诊疗、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下级单位对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313.37元,比上年减少30772.80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547052951.53元,其中,流动资产303824301.40元,固定资产947718223.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86829001.09元,无形资产5721961.04元(净值),其他资产2614547.3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7725103.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9890939.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5.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35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6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6507.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3666.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2840.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6450.7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8952.4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