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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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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50912-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2
文号 浏览量 23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201000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县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制度的意见;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承担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民居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牵头抓好全县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工作,对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及危旧房改造。

11.承担城市管理和执法稽查责任。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和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12.承担施甸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县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3.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股、建筑业管理和抗震防震股、城市更新和建设管理股、质量安全监管股、村镇建设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继续做好常规工作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施甸县园林绿化管护特许经营和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巩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快速推进施甸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扫尾,让燃气管道老化及时更新改造,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三)做好施甸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上级专项资金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改造好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人居环境得到提升,出行路灯辉煌,社会治安良好等。

(四)抓好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西防洪沟岔沟治理建设项目扫尾和顺利实施2024年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让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分流排放,防灾防涝得到控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保护。

(五)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改造好的城南农贸商城保障性租赁110套抓紧验收,及时配租,中央专项资金(租赁补贴)600,000.00元住房保障股按符合对象,按时效进行兑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4,330,642.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30,196.25元,占总收入的99.9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46.11元,占总收入的0.0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103,443.54元,增长113.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403,415.12元,增长114.74%;主要原因: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西防洪沟岔沟治理项目收入增加31,000,000.00, 施甸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收入增加3,000,000.00元,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收入增加13,000,000.00,保山东山森林公园施甸园景观工程项目收入增加6,300,000.00,施甸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收入增加2970,000.00元,城市棚户区改造统贷项目收入增加5,000,000.00元,施甸县中心城市排水规划、排水管网完善和县城井盖修复路面硬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增加1,569,000.00元,委托施甸县人民法院与四川沱江路桥有限公司施甸县安康路项目合同纠纷案诉讼费、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费用增加538,000.00元,刘世建等九户农户安置房回购项目收入增加5,131,252.91,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收入增加8,190,000.00,中央专项补助租赁补贴收入增加450,000.00元,施甸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收入减少14,270,0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收入减少7,580,400.00,省级补助城市出租车燃油补贴收入减少640,800.00元,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施编委办[2022]48号文件,成立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划出划出公务员11人执法协管员73人工资保险、办公费用减少4,460,426.43元等。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99,971.58元,下降99.85%,主要原因是县住建局代建人民武装部综合办公2023年划入工程款收入300,000.00元,2024年其他收入446.11元仅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施甸县国家税务局返回的业务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4,330,642.36元。其中:基本支出8,880,635.45元,占总支出的9.41%;项目支出85,450,006.91元,占总支出的90.5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099,970.91元,增长113.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19,166.00元,下降28.38%;主要原因:中央专项补助租赁补贴资金支出增加450,000.00元,委托施甸县人民法院与四川沱江路桥有限公司施甸县安康路项目合同纠纷案诉讼费、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费用支出增加538,000.00元;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施编委办[2022]48号文件,成立独立核算的公益一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4年划出公务员11人,综合执法协管员73人,社会保险缴费减少407,600.00元,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51,300.00元,综合执法协管员工资保险支出减少2,691,500.00元,住建局事业人员退休1人,调出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3,700.00元,办公费用支出减少26,900.00元等。

项目支出增加53,619,136.91元,增长168.45%;主要原因: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西防洪沟岔沟治理项目支出增加31,000,000.00, 施甸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增加3,000,000.00元,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支出增加13,000,000.00,施甸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支出增加2,970,000.00元,保山东山森林公园施甸园景观工程项目支出增加6,300,000.00元,20132017年施甸县城市棚户区改造统贷项目归还本金支出增加5,000,000.00元,刘世建等九户农户安置房回购项目支出增加5,131,252.91元,施甸县中心城市排水规划、排水管网完善和县城井盖修复路面硬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1,569,000.00元,县城污水管网维护(编号、污水样本提取)项目支出100,000.00元,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支出增加8,190,000.00元;施甸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减少14,270,0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减少7,580,400.00元,省级补助施甸县城市出租车燃油补贴资金支出减少640,800.00元等。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80,635.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77,397.10元,占基本支出的88.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3,238.35元,占基本支出的11.30%。2024年在职人员57人,工资福利支出7,224,457.10元,平均10,562.07/月,半供养人员4人,工资福利支出45,648.0元,平均951.00/月。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450,006.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9,600.00元。

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费8,190,000.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老城区文武片区的市政管网进行更新改造,燃气管道更新改造14.19km、排水管道更新改造 22.54km(其中:改造污水管网12.93km、改造雨水管网 9.60km)、供水管道更新改造 12.45km。项目于2024124日开工建设,完成文武片区污水管道铺设5,755.89米,雨水管道铺设5,204.23米,给水管道铺设8,974.8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14,996.59平方米等,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污染环境得到控制,安全隐患得到保障。

施甸县城市棚户区改造统贷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本金。云南省第六批项目前期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营造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费。

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西防涝沟岔沟治理项目经费31,000,000.00元和中心城市排水规划和排水管网完善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治理西防洪沟 2.2 千米(新一中后山至三星小学,净宽 7-15 米)、岔沟 3 1,761 米。项目于2024229日开工建设,截止20241231日已完成1#西防洪沟(536米)投资2,272,200.00元;1#西防洪沟顶管DN1500130米)投资1,315,800.00元;1#西防洪沟水平导向钻进回拖布管DN400PE 192米)投资452,400.00元;西防洪沟2号排水沟(218.01米)投资2,336,600.00元;白福路涵洞投资892,300.00元;规划2#路至仲景路段(686.50米)投资8,904,000.00元;1#岔沟段(503.60米)投资720,200.00;2#岔沟段(350米)投资3,196,300.00;西防洪沟幸福社区段(435米)投资1,410,700.00元、仲景路至河尾段(586.35米)投资10,325,900.00元,仲景路桥涵投资771,800.00元,3#岔沟段(827.22米)投资5,633,300.00元,西洪防沟设计费600,000.00元,累计完成投资38,831,500.00元。

施甸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费919,600.00元,主要用于筹集租赁住房803套,目前玉龙湾片区88264套已改造结束进行配租,左岸星河片区4414套改造已封顶,城南农贸商城改造110套已基本完工;万兴乡政府新建15套已完工验收配租。

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修复和改善排水管网30,921米,单篦雨水口207座,双篦雨水口166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882座,钢筋混凝土沉泥井311座,石砌体矩形方沟502米,开挖及修复管网改造部位路面25,020.75平方米,土方工程,排水管网在线检测系统13套,零星排水管网接通工程及排水设施设备等。截止到20241231日项目累计完成三棵松片区新建雨水管道工程550米,工会片区新建雨水管道工程200米;粮贸市场沟槽开挖300米,原残疾人联合会沟槽开挖150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61,638,943.3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34%。与上年相比增加17,712,162.21元,增长40.32%,完成年初预算的218.27%。主要原因: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西防洪沟岔沟治理项目支出增加31,000,000.00,中心城市排水规划和排水管网完善项目支出增加1,000,000.00元,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支出增加11,300,000.00,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支出增加500,000.00元;在职人员和半供养人员增减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职工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减少4,140,131.41元,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减少14,670,0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租赁补贴支出减少6,764,766.00元,省级补助施甸县城市出租车燃油补贴支出减少640,800.00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1,20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1,040,033.92元,退休人员安家费2,000.00元,公益性人员生活补助费13,520.00元,死亡人员抚恤金45,6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9%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3,36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6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209,14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3%。①行政人员工资2,184,033.32元,公用经费311,865.88元。②事业人员工资3,712,320.46元,公用经费152,926.36元。③施甸县中心城市排水规划和排水管网完善、县城井盖修复工程资金500,000.00元。④县城区域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和园林绿化管护16,700,000.00元。⑤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西防洪沟岔沟治理项目支出31,000,000.00,中心城市排水规划和排水管网完善支出1,000,000.00元。⑥偿还云南省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本金120,000.00元。⑦施甸县城东片区路面硬化新一中太阳能改造及路灯架设项目资金1,990,000.00元。⑧委托施甸县人民法院与四川沱江路桥有限公司施甸县安康路项目合同纠纷案诉讼费、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费用53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67%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35,2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主要用于2024年租赁补贴发放600,00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5,634.00元,施甸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919,600.00元,施甸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500,00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32.00元,决算为25,02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36.20元,增长21.5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18,788.4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07%,完成年初预算的7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6,2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93%,完成年初预算的78.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085.20元,增长6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49.00元,下降29.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49.00元,下降29.8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32.00元,支出决算为25,02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36.20元,增长21.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18,78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6,2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务接待需要有文件通知、函等依据才允许接待,并严禁同城接待,按标准接待降低费用开支。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3.县财力困难,为确保“三保”工作的落实,对各单位的年初预算的公用经费进行压缩开支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085.20元,增长6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49.00元,下降29.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49.00元,下降29.8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云MDK127随着使用年限磨损,有些部分零件需要进行更换,产生修理费用增加6,255.00元,过路费用增加830.20元,公务接待来宾自行缴纳伙食费用,并单位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按标准接待,降低费用开支2,649.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城镇生活“两污”治理督导、建筑工地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察、农村危房和自建房排查等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资金“清源行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专项整治抽查、施甸县“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考核、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城镇生活两污”治理环保督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792.24元,比上年增加568,408.97元,增长130.85%,主要原因是委托施甸县人民法院代与四川沱江路桥有限公司施甸县安康路合同纠纷案诉讼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增加538,000.00元,办公业务经费支出增加30,408.97元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42,102,022.87元,其中,流动资产220,331,030.27元,固定资产152,846.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1,618,146.2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04,293.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541.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93,58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2.7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163.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64.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64.4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64.4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201111



附件【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912043121954.docx
附件【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204314515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