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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50915-00005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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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7010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施甸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施甸县纪律检查机关。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施甸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施甸县委和中共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检查和处理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

5)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了解和审核,提出调配、任免意见;负责对县委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审查;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

6)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损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9)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五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察委共派驻13个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工委,县委巡察机构,设中共施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加挂中共施甸县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设县委巡察组5个(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和1个施甸县委巡察工作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抓手,以集中整治为重点,以监督执纪办案为核心,以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突出围绕“国之大者”,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坚定政治自觉。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必修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0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集中交流研讨6次;以“一周一学习”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紧盯“关键少数”提升政治监督针对性。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梳理细化20个监督检查项目,57项任务清单,动态派发监督任务4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3个。严格执行“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县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与县处级领导一对一开展监督谈话36人,与各级党政“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172人次。紧盯“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梳理权力事项770项,责任事项690项,廉政风险点417个,防控措施433条;向72个党委(党组)发出工作提示函,召开“一把手”警示教育大会1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9人,查处各级“一把手”16人,留置1人。不断推动各级“一把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提升政治监督整体效能。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首位,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行动有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件7人。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4次,发现问题171个,移送问题线索68件,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

2.突出从严从实,以慎终如始的政治担当推动党纪学习教育。

聚焦重点以学促干。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自觉站位第一方阵,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读书班系统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测试巩固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6场次,讲授主题党课4次,专题研讨6场次,做到自觉明纪、严格守纪、精准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适用容错纠错机制为3名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为7名干部和1个单位澄清正名。关爱回访帮助“有错”者“有为”,对受处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43人次。

紧扣问题以案促学。选取14个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制《施甸县纪律作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提供本土素材。组织观看《“看片人”成“片中人”》《糊涂官出行记》等警示教育片894场次,受教育4万余人次,推动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推动全县868个基层党组织对照“六项纪律”,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违纪风险点2.6万个,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3.突出“惩治防”一体贯通,持续发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将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依法履行职责,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筑牢“不敢腐”的防线2024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17件,同比增44.3%;立案227件,同比增51.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同比增23.6%;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人,同比增120%,收缴涉案资金550.42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留置4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88人次,同比增76.8%;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0.4%、32.4%、4.7%、2.5%。

健全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将严的措施一贯到底。发挥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审查调查政治体检作用,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出风险提醒函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持续巩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查摆正面清单157条,负面清单126条,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152条,修订完善制度32个。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3人,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批次226人。督促涉案部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4.突出维护好群众利益,超常规大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落细落实

聚势责任压实确保集中整治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扛牢扛稳主体责任,“四班子”成员挂联包保,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和中央、省市“9+1”整治项目,县委召开常委会4次,调度会7次。行业牵头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打破常规、集中攻坚要求,群策群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移交问题线索57件。

聚力案件查办助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共处置集中整治问题线索254件,办结237件,立案1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留置3人,挽回经济损失2185.53万元。

聚合部门联动推动集中整治彰显成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专项整治,整改问题542个,补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陪餐费31.85万元,督促拨付营养餐补助经费2704.18万元。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清理登记农村集体资产38.45亿元,整改拖欠集体租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33个,整改资金5448.56万元,追回集体资金118.42万元。排查整改基层政府违规向村集体借款问题3个,归还借款22万元。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推动兑付资金5208.07万元。开展医疗行业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清退违规使用医保资金172.17万元,开展殡仪服务专项整治,县殡仪服务中心殡仪延伸服务从21项压减至10项

聚焦群众“天大小事”推动民生实事落地生根。建立县级四班子领导挂包集中整治15件民生实事工作机制,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为群众办理民生实事154件。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为17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92.52万元。开展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化解永观佳苑小区“办证难”问题。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姚关镇杨美寨供水工程设备老化,水质不达标问题,惠及群众841户3363人。紧盯老年人所需所盼,推动建成首个老年幸福食堂。推动兑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3211.8万元、跨省务工交通补助975.6万元。

5.突出统筹推动,持续放大清廉建设效应

“一盘棋”谋划推动,“十大行动”走深走实。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贯通协同,实现清廉建设同题共答。县委常委会听取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情况汇报3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构建“专班+小组”推进机制,召开工作调度会4次,每月收集“十大行动”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盘点各牵头部门存在的问题,发出工作提示函2份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疾,“固堤行动”卓有成效。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7个。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开展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和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督促整改问题71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件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收缴违纪资金244.36万元,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11人。紧盯党员干部违规饮酒、作风漂浮、顶风违纪突出问题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约谈10人,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问题9人。

全面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崇廉尚洁氛围浓厚。以传承杨善洲精神涵养新时代廉洁家风为载体,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50余场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600余份。征集以“廉洁文化”为主题的书画作品142幅,其中36幅入选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主题展陈。合作拍摄《清官赋》MV、布朗族谚语《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微视频等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梳理施甸历史上的清官廉吏、廉洁人物和廉政故事15个。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内容41条,发布“纪法课堂”相关内容162期。

6.突出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断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和穿透力

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稳步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年内组织开展3轮巡察,巡察16个县级党组织和15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1108个,移交问题线索62件,已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紧盯权力和责任,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对70名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价,形成16名“一把手”专题材料。

强化贯通协调。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建立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分别对2个单位开展巡审、巡统联动,巡察中同步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和选人用人、保密工作、统战工作检查。授权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不驻组的副组长,边巡边移问题线索15件,巡中立案8人,巡中处分5人。

注重成果运用。向县委汇报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召开3次巡察整改推进会,通报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召开2次整改业务培训会,规范巡察整改流程,向13名新任主要负责人发出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接续巡察整改责任。发出6份巡察建议书和问题移送函,交办巡察专题报告,深化系统治理,促进标本兼治。

7.突出深化自身建设,以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破解制约监督难题,加强基层监督力量。推进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配置监督执纪执法人员34人,占比77.27%。精简派驻机构4个,完成派驻机构到县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实现人员力量的统一调度,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整体效能。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抓实谈心谈话和廉政家访,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制定《施甸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言行举止划出纪律红线。向内“刮骨疗毒”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件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拍摄《被“反噬”的反贪局局长》警示教育片,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4次,深刻汲取教训,保持警钟长鸣。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6,916,577.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15,731.05,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46.74,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44,141.17元,下降6.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43,573.30元,下降6.8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67.87元,下降40.14%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调动多,退休了2人,工资发放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6,915,731.05。其中:基本支出15,498,096.15,占总支出的91.62%;项目支出1,417,634.90,占总支出的8.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43,573.30元,下降6.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05,481.17元,下降11.96%项目支出增加861,907.87元,增长155.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多,退休了2人,工资发放相应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和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98,096.1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04,326.70元,占基本支出的87.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3,769.45元,占基本支出的12.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7,634.9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4年完成了施财行〔2024〕46号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434,8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巡察、办案差旅费34,876.0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0元、办公费200,000.00元;施财行〔2024〕44号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87,811.71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差旅费;施财行〔2024〕45号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经费39,051.19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加油费;施财行〔2024〕116号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2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0,000.00元;施财行〔2024〕45号公务用车购置和维修维护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购置271,578.30元、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8,421.70元;施财行〔2024〕38号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涉密办公设备购置80,000.00元;施财行〔2024〕135号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资金经费80,52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2024年公益性岗位工资经费15,37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项目经费支出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提供了后勤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15,731.0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43,573.30元,下降6.85%,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多,退休了2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44,539.4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9%,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52,040.00元,2011101(行政运行)12,944,512.6元,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515,402.00元,2011199(其他纪检事务支出)886,862.90元,2012301(行政运行)14,152.75元,2013101(行政运行)15,617.20元,2013201(行政运行)6,952.00元,2013401(行政运行)9,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多,退休了2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7,739.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17,73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多,退休了2人,导致公共安全(类)支出减少。

5.教育(类)支出8,28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完成年初预算的5.23%。主要用于2050101(行政运行)8,289.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多,退休了2人,导致教育(类)支出减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6,06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8,720.9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424.10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37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216,546.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发放了1人死亡抚恤金,退休了2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1,738.7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2.91%,完成年初预算的71.5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6,790.7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94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多,退休了2人,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7,36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主要用于2160201(行政运行)17,362.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多,退休了2人,导致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减少。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0元,决算为495,218.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2,315.77元,增长88.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决算为271,578.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84%,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决算为213,483.1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11%,完成年初预算的8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决算为10,1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1,578.3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224.53元,下降1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38.00元,下降52.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038.00元,下降52.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0,支出决算为495,218.45,完成年初预算的78.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2,315.77元,增长88.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决算为271,578.30,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决算为213,483.15,完成年初预算的85.3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决算为10,157.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71,578.3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224.53元,下降1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38.00元,下降52.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2024年3月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辆271,578.3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外出办公,巡察、办案督查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上级部门对接纪检监察事务开展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案件办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3,769.45元,比上年减少911,492.71元,下降31.3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关支出,切实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1,445.44元,印刷费19,367.00元,手续费4.50元,水费24,617.20元,电费17,362.90元,邮电费72,744.75元,差旅费318,692.03元,维修(护)费183,213.90元,租赁费26,400.00元,会议费20,157.60元,公务接待费10,157.00元,劳务费140,797.4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010.26元,其他交通费用788,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437,912.71元,其中,流动资产4,938,422.22元,固定资产1,499,490.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5,096.8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8,478.3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7,033.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823.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2.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3.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绩效自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7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20250915100051624.docx
附件【1.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附表2025091510014103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