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17-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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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101000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施甸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衔接市级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施甸县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施甸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筹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市分配的及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县“数字云南”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18.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地区经济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物资储备管理建设股、物资储备安全和监督检查股、能源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宏观经济运行平稳。科学研判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促进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平稳增长。三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8.3亿元、增长3.1%,增速全市排名第2位。全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
2.项目投资运行平稳。共储备2025年重点项目97个,总投资252亿元。共编制56个县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及时推进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困难问题,加快项目推进速度。三季度,实现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8亿元、下降9.3%。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8亿元、下降26%。
3.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争取到绿美奖补资金875万元,开展绿化美化点位调度,2024年完成绿化99.6万平方米,完成植树10万株。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1万元。挂牌成立数字经济局,完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约6.8亿元。价费、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以工代赈、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园区经济等牵头事项均有不同程度进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02001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7332.33元,占总收入的99.7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683.52元,占总收入的0.2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7065.49元,下降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6067.08元,下降2.8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0998.41元,下降70.96%。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057312.45元。其中:基本支出4610286.20元,占总支出的91.16%;项目支出447026.25元,占总支出的8.8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9205.77元,下降2.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7389.00元,下降8.12%;项目支出增加258183.23元,增长136.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死亡抚恤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10286.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4700.05元,占基本支出的91.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586.15元,占基本支出的8.58%。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35958.0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2760.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7026.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186256.14元,主要用于归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息。因向施甸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31966293.00元,用于粮油收储,需按季度支付贷款利息。县级配套利息补贴足额到位,不仅为承储企业按时、按质、按量的做好储备粮的收购、轮换、保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顺利完成县级储备粮任务、保障粮油市场供应,价格平稳和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地方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218185.02元,主要用于补贴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该项目聚焦搬迁群众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有效地减轻搬迁群众的生活负担,让他们“搬得来,稳得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7332.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减少146067.08元,下降2.83%,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699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和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等运转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579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8%,完成年初预算的232.48%。主要用于发放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和退休老干部因病护理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3173.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35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74.2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未足额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1818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为省级下达专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3399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物资保管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物资保管费用47740.00元为市级下达专款。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32.00元,决算为261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6.00元,下降6.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240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15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2%,完成年初预算的21.5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6.00元,下降45.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16.00元,下降45.75%;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32.00元,支出决算为261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6.00元,下降6.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24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1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2153.00元,较年初预算的10000.00元减少7847.00元,下降78.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2153.00元,较年初预算的10000.00元减少7847.00元,下降78.4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6.00元,下降45.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16.00元,下降45.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6.00元,下降45.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市级参加会议、到项目点指导督查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粮食安全检查、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191.12元,比上年减少72956.29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工会经费支出,委托业务费减少。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4424.34元,差旅费支出35512.50元,租赁费支出406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53.00元,劳务费支出32429.28元,委托业务费支出41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032.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14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9497551.92
元,其中,流动资产42683142.53元,固定资产92942.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16721466.0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0015.89元,账面原值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44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3444.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834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98.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98.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98.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98.7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