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26-0001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4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0101000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以满足社会政治、经济、生态需要的工具职能以及用以满足人们自身发展需要的固有职能,特别是满足施甸县殡葬工作需要设立的:
1.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殡葬标准体系责任;
2.承担施甸县殡葬改革宣传的责任;
3.承担节约用地、防止水污染的生态保护责任;
4.承担遗体的接运、冷藏、火化等殡葬工作的责任;
5.承担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新风气的责任;
6.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还承担传染病遗体的接运、防疫责任。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施甸县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服务质量再升级,优化治丧流程,进一步简化治丧手续,减少家属奔波与等待时间,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家属满意度;2、升级服务设施,对现有守灵厅、告别厅、休息区等场所进行必要的环境美化与设施维护更新,营造更加庄重、温馨、洁净的环境;3、绿色生态促转型,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应用环保技术降低能耗与排放,倡导文明节俭新风。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314349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1448.01元,占总收入的98.0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2051.90元,占总收入的1.9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01793.43元,下降25.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3845.33元,下降27.4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2051.9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殡葬事业公益项目捐赠款和税务返回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081448.0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036.03元,占总支出的35.37%;项目支出1991411.98元,占总支出的64.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63845.33元,下降27.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5532.69元,增长56.9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使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559378.02元,下降43.9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3845.33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770000.00元;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0036.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5022.16元,占基本支出的8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013.87元,占基本支出的1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1411.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3900.00元。
1、施财预〔2024〕2号元旦春节慰问资金支出40000.00元。
2、施财社〔2024〕4号协管员补助资金支出306000.00元。
3、施财社〔2024〕4号施甸县城乡居民“惠民政策”火化补助资金支出1311511.98元。
4、施财建〔2024〕8号2023年保山市施甸县殡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支出203900.00元。
5、施财社〔2024〕107号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经费1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1448.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8%。与上年相比减少393845.33元,下降11.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183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9%,完成年初预算的86.82%,主要用于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88.16元;2081004殡葬2372049.1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961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1%,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87%,主要用于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44860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311.6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10052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3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7602.13元,下降89.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6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23629.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51%,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9200.00元,下降91.7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402.13元,下降4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支出决算为10052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3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7602.13元,下降89.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6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2362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殡仪服务中心因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5辆,公务用车购置尾款于2024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849200.00元,下降91.7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402.13元,下降43.78%;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殡仪服务中心因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5辆,公务用车购置尾款于2024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在本年支付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尾款,导致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数,但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6563435.45元,其中,流动资产6229733.94元,固定资产9484815.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38789.65元,无形资产310096.4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1291.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388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29.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29.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