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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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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04_A/2018-0927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7
文号 浏览量 17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3301000

施甸县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职责:(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二)、草拟城镇住房、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定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标准体系责任;(五)、承担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责任;(七)、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八)、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参与城市开发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对全县城建法律法规监察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管理档案及管线数据采集入库更新和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九)、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十)、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指导全县规划的实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查报批,制定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十一)、对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城镇减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十二)、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等;(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搞好全县村落统筹规划及特色乡(镇)布点规划建设

2、做好县城地下管网建设与发展

3、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卫生、路灯园林绿化等)

4、做好售后的保障性住房及已配租入住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5、抓好全县地震民居安居工程项目

6、配合县委县政府搞好城市建设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即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2,283,867.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83,867.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96,804.74元,减幅18.15%,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城市棚户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比2016年指标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4,134,667.14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4,881.34元,占总支出的21.17%;项目支出50,559,785.8元,占总支出的78.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7,138,755.67元,减幅60.23%,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城市棚户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比2016年指标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74,881.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6,529.18元,增长22.98%,主要原因为:1.主要原因各种考核奖金每年都在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人均3097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 ,人均28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559,78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675,284.85元,减幅66.35%,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城市棚户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比2016年指标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34,667.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950,615.67元,减幅60.19%,主要原因为:1.2017年城市棚户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比2016年指标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招商引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资金3469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外交资金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防资金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资金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教育资金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资金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5,2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785201.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节能环保资金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661,13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资金18,661,133.23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7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林水资金573,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资金824,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资金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资金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金融资金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援助其他地区资金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土海洋气象资金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944,03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工程资金42,944,032.31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粮油物资储备资金0元;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资金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债务还本资金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债务付息资金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2,400元,支出决算为221,828.03元,完成预算的8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313.71元,完成预算的9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514.32元,完成预算的86.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17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0万元。(2)、2017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7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9.27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0.96万元;(3)、2017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2390人,接待费开支10.2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减少1.66万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782.06元,下降1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401.58元,下降1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80.48元,下降13.9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7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2)、2017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7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9.27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0.96万元;(3)、2017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2390人,接待费开支10.2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减少1.66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313.71元,占46.12%;公务接待费支出119,514.32元,占53.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313.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313.7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514.3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514.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工作业务洽谈、城市建设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费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0,263.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334.92元,减幅30.5%,主要原因为:

(1)种考核奖比去年减少、水费电费比去年减少 、差旅费也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387,512,192.56元,其中,流动资产110,823,746.8元,固定资产3,432,408.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1,637,890.6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1,618,146.2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561,317.4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464,535.83元,固定资产减少728,21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增加13,825,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387512192.56

110823746.80

3432408.81

1008904.53

1285400

 

1138104.28

 

 

251637890.66

 

 

21618146.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44,03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84,03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360,000元。主要用于: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360000元;2、办公用品设施设备项目18403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3.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中央、省、市县级配套资金比去年明显增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地震安居工程项目任务数比2016年增加,我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按质按量的完成其工作,加大城市建设脚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3301111


附件【施甸县住建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决算公开2018092611065879120180926033055773.xls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09261106573252018092603305424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