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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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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20250620-00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20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须知及指南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贴,稳岗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是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一种体现。那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补贴对象是哪些?补贴标准是什么?该如何申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稳岗返还享受条件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4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

(三)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四)符合享受政策的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并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分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享受稳岗返还。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三、稳岗返还资金用途及要求

(一)用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只能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二)要求:企业需按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凭证,后续将会对申领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申领方式

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单位确认后方可享受。符合政策条件的单位可通过失业保险网厅进行线上确认(注意事项:一旦点击“确认发放”或“自愿放弃”后,本年度的稳岗返还信息就不能再次修改,再次进入该页面“确认发放”或“自愿放弃”均无法再次点击;若因银行信息缺失,在操作过程中无法点击“确认发放”或“自愿放弃”的单位,请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到失业保险窗口核对、补全银行账户信息之后再行点击。)未开通网厅的单位可携带公章、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失业保险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一)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二)请参保单位及时到失业保险窗口更新法人、经办人信息及联系方式,避免无法联系到单位;及时核对、补全银行账户信息,以免造成资金发放失败。

(三)单位状态为终止缴费或暂停缴费的不能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六、咨询电话

0875-3030091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