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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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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50806-00008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8-06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遗(2025)190-228号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桥头间村民张德荣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水土1994)字第023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德荣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1号



建设用地许可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高家寨三村民高荣有保管不善,将地许字(2001)第014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荣有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192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瓦邑村二组村民张同飞保管不善,将云(2021)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08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同飞

202586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碧耳寨村民杨克生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23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余华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蔡家村民蔡光元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45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光元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蔡家村民蔡光富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46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光富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6号



建设用地许可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二村民戈永朋保管不善,将地许字(2014)第071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戈永朋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二村民字正卿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13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字正卿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二村民杨福光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13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福光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9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二村民马玉萍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14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玉萍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二村民杨炳荣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9)字第064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炳荣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1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二村民罗专德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9)字第064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专德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二村民李光富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9)字第065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光富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一村民李自先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05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字正林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一村民杨兆升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08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兆升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莽林一村民杨连文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09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元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6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锡成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29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锡成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国应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29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国应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锡根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294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锡根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0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耀武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30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耀武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改应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31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海帆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1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龙兴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31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龙兴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祖兴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32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祖兴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福应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32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会银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章应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34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章应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大水头村民杨纪应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347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纪应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6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芦蒿坝村民杨从开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418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位山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芦蒿坝村民蒋位山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41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位山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小莽林村民杨应彩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00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应彩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1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小莽林村民杨学相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00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学相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小莽林村民杨学光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007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明勇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1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小莽林村民杨学生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03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学生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莽林村委会小水头村民杨国有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37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海银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村委会东别寨二村民董文怀因保管不善,将施土集用(2001)字第74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春龙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村委会东别寨二村民蒋富华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51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富华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村委会东别寨二村民董福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4)字第051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福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6号



建设用地许可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村委会东别寨三村民蒋位明保管不善,将地许字(2008)第024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位明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7号



建设用地许可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村委会松林村民杨银昌保管不善,将施土太地许字(1996)第30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银昌

202586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22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椅子山村委会椅子山二村民杨正安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5)字第08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兴周

20258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