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0-3/20250529-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小型拖拉机注销公告
(20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小型拖拉机(发动机标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8KW)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累计作业超过1.2万小时)的23台拖拉机进行注销。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原老法院)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视为机主同意无异议注销,原核发的拖拉机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自动作废。请机主对已注销的拖拉机一律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依法拆解;机主若未及时交回号牌、行驶证和拆解车体,导致号牌、行驶证流失或被他人冒用,或者继续使用车辆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其所有人自行承担。
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到县农机安全服务中心(原老法院)咨询。咨询电话:(0875-8121550)
特此公告
附件:施甸县2025年注销小型拖拉机牌证清单及牌证注册登记信息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