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0-3/202608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0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关于严禁拖拉机、收割机违法违规载人等农机安全生产提示
全县广大农机驾驶人、农耕从业者: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值此农耕生产关键时期,各类农业机械频繁投入田间作业,成为广大农民朋友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但是,近期检查发现,部分驾驶人员安全法治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驾驶拖拉机、收割机违法载人、无证行驶、人货混装等行为时有发生。此类行为表面图省事、赶便捷,实则将生命安全置于高度危险之中。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规范使用相关事项郑重提示如下:
一、深刻认识农机违规载人的严重危害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其设计制造系专门针对田间耕作、农资运输及农业作业场景,不具备载客营运资质,更未配备载人安全防护条件。违规载人属于高风险危险作业行为,其安全隐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拖拉机货厢、挂车及收割机作业平台等部位,均未设置乘客座椅、安全带、防护栏、安全气囊等任何基础性乘员保护装置,车体结构简易单薄。车辆行驶在起伏不平的田间道路或乡村公路上,一旦遭遇颠簸、急弯、紧急制动等突发情况,乘员极易被甩出车外,或因车体剧烈摇晃而遭受碰撞、挤压,非死即伤。
(二)车辆操控稳定性大幅下降。拖拉机普遍具有车身窄、重心高、轴距短的结构特点,其制动性能和转向稳定性原本仅适用于低速运输和田间作业。违法载人后,车辆总质量增加,重心位置发生不可控偏移,直接导致制动距离成倍延长、转向灵敏度降低。特别是在乡村陡坡、临崖临水、湿滑泥泞等复杂路段行驶时,极其容易发生侧翻、溜车、失控等严重交通事故。
(三)外露运转部件极易卷入伤害。拖拉机传动轴、动力输出轴、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部件均裸露在外,收割机切割器、拨禾轮、脱粒滚筒等作业装置亦处于高速运转状态。载人作业过程中,随行人员肢体、衣物、头发等极易被卷入运转部件,造成骨折、挤压、撕裂、截肢等机械性重伤,甚至当场死亡,现场惨烈,教训深刻。
二、明确法律红线,杜绝违法操作
除上述安全风险外,还需郑重告诫各位驾驶人:拖拉机、收割机违法载人,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操作、人货混装、私自改装加装座椅等行为,均已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罚款、暂扣车辆、行政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同时,一旦发生致人伤亡事故,驾驶人须依法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代价极其沉重,毁己毁家,悔之晚矣。
三、主动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已注销的拖拉机、收割机,机主应主动将其交由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符合条件者及时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既消除安全隐患,又享受政策红利。
四、珍视生命安全,严守操作规程
每一次规范操作,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每一次心存侥幸,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我们呼吁全县广大农机驾驶人和农耕从业者,务必做到:
·坚决不驾驶拖拉机、收割机违法载人;
·坚决不搭乘任何农机具出行或转场;
·坚决不无牌无证驾驶、不酒后操作、不疲劳作业;
·定期检修保养农机具,确保机况良好、安全运行;
·已注销农机及时拆解报废,符合条件积极申领补贴。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农机从业者自觉守法、规范作业、文明出行,以实际行动守护自身平安,呵护家庭幸福,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农机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