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0-1225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施水发〔2020〕101号
施甸县水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水利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请各股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客观真实。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规定以外,全局所有工作对外公开,做到工作计划和措施透明、工作过程透明、工作结果透明。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五)方便公众、有利监督。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六)推进工作。建立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不断纠正存在的问题,推进单位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公开内容
(一)行政职能。一是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等情况。二是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单位配合)
(二)行政决策。凡经局班子研究决定的事项及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水利机构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单位配合)
(三)行政执法。一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二是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全面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情况。(各股室、单位负责)
(四)重点工作。
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单位配合)
2.预决算执行。及时公开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财务股)
3.水利建设项目前期、规划、实施计划以及规划执行情况。
(规划股负责,其余股室、单位配合;各专项规划由其对应的股室负责)
4.水利项目实施。在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要进一步细化水利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尤其对水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股室)
5.水资源管理。(1)及时公开水资源开发利用、水量分配调度、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等信息;(2)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信息公开。(水保水资源股)
6.水土保持。及时通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小流域建设等进展情况(水保水资源股负责);
7.河湖长制。及时公开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政策措施、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情况。(县河长办、河湖管理及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配合)
8.防汛抗旱。及时公开防汛抗旱预案、方案,应急演练,防汛责任人、准备情况、值班人员、年度蓄水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县防办、河湖管理及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配合)
9.农村饮水。农村饮水安全年度计划、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供水工程收费、水利工程实施、水库运行管理、水电站监督检查情况。(水利水电股负责、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配合)
10.质量安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监督股负责)
11.城市供水。及时公开城市供水相关信息。(城市供水服务中心)
12.其他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单位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领导为成员,加强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何玉静负责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单位要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股室、单位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要求,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施甸县水务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