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02372A/2025042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7 |
文号 | 浏览量 | 57 |
中共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退役军人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其指示精神,深刻领悟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各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县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凝聚整改合力,聚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2024年12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对照分析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两名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为高效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督促,抓实整改。在巡察整改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始终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按照实事求是、结合实际、分类整改、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方式,分类逐项进行整改落实。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督促,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逐一分析研判,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做到问题真认领、真负责、真整改、真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学习制度,提高会议记录质量。一是修订《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制度》《中共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制度的形式,把党组“第一议题”固化下来抓好落实;二是责成综合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严把会议记录质量,严肃档案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备查;三是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压实分管领导审核责任和股室负责人具体责任。
2.学测结合,提升学习质效。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2024年10月9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会议精神;2024年10月21日学习解读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政策法规;2025年2月17日传达学习2025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和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会议精神;二是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学习测试。截止2月底,召开党组会议4次,党员集中学习7次,开展学习测试3次。
3.强化指导,健全档案。一是深入县医院、县职中现场办公,就创建双拥模范县整改方面的具体要求、标准、时限等进行明确;二是按照整改要求,收集创建协议、标识牌、指示牌、图片、工作总结等材料进行归档。
4.聚焦难点,优化措施。一是优化弘扬英烈精神烈士纪念活动方案,增加功臣模范、中小学生、退役军人代表、拥军企业代表和社会组织等参与范围和规模;二是加快施甸县烈士纪念设施整修项目土地报件手续审批进度。
5.解读职能,明晰职责。一是在2024年12月23日周例会上对《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进行详细解读,确保履职准确、全面、高效;二是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班子分工和股室负责人选任,印发《中共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调整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文件,健全班子成员挂联乡镇和AB角互补机制;更新股室名称,按程序完善股室负责人任用手续。
6.健全机制,加强教育引导。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台账;二是拟定春节走访慰问实施方案,对全县优抚对象开展春节慰问,对292名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对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红旗桥和打黑公安边防大队开展座谈慰问;为17名荣立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为现役军人家庭发放春联920份;三是参照标准要求,对全县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建立名册;四是健全县、乡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强化对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援助,提升退役军人依法维权意识。
7.压实责任,补齐短板。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2025年度工作要点抓好落实;三是强学习提认识,注重整改质量。2024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
8.学习条例,规范管理。一是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签订保密承诺书14份,增强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对全局电脑设备、涉密文件储存、登记管理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堵住管理漏洞。
9.严肃责任落实,强化走访联系。一是完善常态化联系名单。更新市、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常态化联系人员名单,健全挂联信息档案;二是认真落实一季度一走访工作机制,对挂联对象进行入户走访。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措施不够,成效不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领导,强化认识。一是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5名同志开展集体谈话提醒,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督促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完善痕迹,建立单独台账,确保痕迹档案准确无误,归档完整到位。
2.注重日常教育学习,拓展监督运用质效。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学习研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自律之堤。今年以来,组织党纪学习警示教育3次;二是制定《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制度》,签订“八小时”外守纪承诺书14份,定期开展廉政家访,构建形成单位、家庭、社会“互联共管”的监督格局。
3.夯实政策知识基础,提升执行能力。一是加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掌握,积极参加省、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夯实基础,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资金统筹协调,严格政策标准执行,确保各类资金按时足额拨付。
4.完善退役军人培训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拓宽培训渠道。一是安排专人登记落实退役军人培训需求和意愿。目前,统计上报培训需求信息6条;二是2024年11月27日,组织21名自主退役士兵参加市局组织的无人机培训,着力拓宽培训渠道和范围。
5.组建工作专班,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统筹,分管副局长牵头抓落实的工作专班,制定措施,对检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截止2025年2月,除一项反馈问题事项未完全整改,其他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认真对照总结,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一是局党组负责人对县纪委关于我局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通报进行原文传达,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对班子协作、作风转变、工作态度等作出严格要求,切实提升承办重大活动、落实重点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二是在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班子对照“两个革命”部署要求,深刻剖析班子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带头深化作风建设。
7.积极转变作风,着力践行“一线”工作法。一是认真对照《施甸县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2024 年工作要点》标准要求,深入基层调研,建立办实事清单;二是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由旺镇源珠村与村两委研究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工作,协助村两委对全村572户农户开展入户走访排查,摸清精准扶贫底数;走访军人家属17户、优抚对象292名、市级最美退役军人1名、拥军企业1户、驻施部队2个、公安边防站2个,听取服务对象、部队、企业意见建议。
8.严肃采购制度执行,补齐采购规范短板。一是由财务人员对《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培训,让全体干部职工熟悉掌握政府采购事项清单、标准范围;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准审批报销,对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完善报销附件。
9.严格公务活动审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学习《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施办发〔2018〕142号)、《施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施办字〔2019〕84号)等文件,规范执行公务接待、伙食费管理、差旅费报销等相关规定;二是分管领导对2名干部进行“一对一”的谈话提醒,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调整;三是开展自检自查。查出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560元,已全部清退并上缴县财政,巡察指出的1360元已清退并上缴县纪委财务专户。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力不够,辨识度不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制度,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完善《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修订《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议事规则、研究事项清单、会议表决程序;二是要求分管领导和股室严格制度执行,符合“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事项须提交党组研究方能实施;三是压实班子成员担当责任,明确要求非班子成员一律不能参与决策表态;四是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表态发言记录准确完整;
五是按月召开党组会议。截至2月底,召开党组会议4次。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一是2月24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员对严格执行和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二是认真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方案、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按时提交县纪委和县委指导组审核;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时,班子成员直面问题,不遮丑不护短,“辣味”十足的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加强“以案示警”学习教育运用,筑牢党员干部遵纪执纪意识。一名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对下步整改作出承诺。
4.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增强制度执行认识。在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2025年2月8日召开2024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一名班子成员对个人的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不全进行了检讨说明,深刻开展了自我批评。
5.规范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健全完善干部档案管理。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施甸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施组联发〔2023〕2号),熟悉和掌握股所级干部考察任用工作规定和程序;二是及时完善2021年4月股所级干部任职文件。
6.优化干部调配使用,选优配强股室负责人。一是加强与县委编办工作对接协调,逐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综合股负责人进行调整,由一名局党组班子成员兼任综合股股长。
(四)关于巡察反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压实审核把关责任,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一是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审核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财务报销附件审核把关,提升业务质量;二是对巡察指出财务报销缺少相关附件的账单补齐附件。
(五)关于巡察反馈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新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修订了《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程序、决策范围等进行全面修改完善。
2.健全台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我局固定资产台账,对没有登记的资产及时清理登记造册,标注固定资产标识。
3.完善制度,规范审批。一是完善《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四人会签”制度;二是对巡察指出相关人员签批意见缺失和报账审批程序的问题,安排财务人员对接经办人再一次对财务报销单据进行自查,及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4.多措并举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一是加强《施甸县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方案》(施退役发〔2024〕4号)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咨询答复及时到位;二是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三是入户做好优抚对象医保政策和加强对住院补助减轻医疗负担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持常抓不懈,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档、不松懈,实现整改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的目标,始终保持退役军人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 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确保问题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
(三)坚持巩固提升,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与巩固提升相结合,注重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不断优化部门规章制度,严肃制度规范执行,紧盯突出问题和民生事项,强化日常督促检查,把问题整改干在平常、严在经常,以务实举措抓紧抓实整改成果的巩固提升,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8126121;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电子邮箱:sdxtyjrswj8126121@163.com。
中共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