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25032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信息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文号 | 浏览量 | 43 |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业小区、康乐小区平安建设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STH2025-04
采购人: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03月
项目概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业小区、康乐小区平安建设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BSTH2025-04
项目名称: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业小区、康乐小区平安建设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项目规模:康业小区、康乐小区110套智慧安防系统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智慧安防系统安装调试工作。
服务期限:3年(含3年内的系统维护升级)。
售后服务要求:保证服务期限内能为该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在2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修复。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及电话,确保24小时开机。
安装及培训:由中标人进行货物的安装、调试和对采购人进行基本的设备操作和系统使用培训,合格后交付采购人的用户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现场验收和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须满足本次磋商项目需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时间:2024年04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服务网、施甸县人民政府网。
1.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其他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
联系方式:15925030630
名 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联系方式:15187566677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187566677
第二章 前附表及注意事项
序号 | 类别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业小区、康乐小区平安建设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 |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4 | 项目编号 | BSTH2025-04 |
5 | 包件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
6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10套智慧安防门禁系统的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
7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金 |
8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9 | 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须满足本次磋商项目需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0 | 合同期限 | 90日历天 |
11 | 服务期限 | 3年(含3年内的系统维护升级) |
12 | 项目实施地点 |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 | 报价方式 | 总报价 |
14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日后90日历天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 |
16 | 磋商保证金 | / |
17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包装,封套上写明: (1)采购人; (2)采购编号; (3)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18 | 报名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响应文件递交至: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19 | 磋商地点及时间 | 磋商时间:2025年04月08日14时30分 磋商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
20 | 磋商办法 | 综合评分法。(采购人不保证最低磋商报价成交) |
21 | 中标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中标价×1.5%计算后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22 | 其他事项 | 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最终支付金额,按工程量增减据实结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磋商范围
1.1本次招标是为完成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服务采购”,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划分包件,供应商应根据所投标包进行完整报价。
1.3供货期限: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实施地点: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指定地点)。
2、资金来源
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磋商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
3.1.2财务要求: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
3.1.3业绩要求:见磋商办法。
3.1.4其他要求: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磋商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
4.3招标代理费(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并以中标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中标价×1.5%计算后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
(2)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竞争性磋商文件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的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前附表及注意事项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磋商办法
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 磋商办法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正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认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参与磋商的单位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磋商截止日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参与磋商单位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磋商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参与磋商单位发送。参与磋商单位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5.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磋商报价回函文件截止时2日前,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5.4.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参与磋商单位,参与磋商单位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4.4为使参与磋商单位在编制磋商报价回函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磋商报价回函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6、磋商有效期
6.1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磋商截止日开始生效。
6.2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响应文件将不会参加评审。接受磋商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详见须知前附表。
7.2响应文件的提交
7.2.1供应商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7.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须知前附表。
7.2.3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7.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5响应文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公司法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亲自送交指定地点。
7.3迟交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本须知前附表说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7.5磋商截止期
7.5.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人。
7.5.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遗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时间。
7.5.3采购人对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8、开标
8.1采购人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磋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报到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8.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8.2.1磋商由代理机构主持;
8.2.2由监督部门检查磋商报价回函文件的密封情况;
8.2.3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当众宣读参与磋商单位名称、磋商价格和磋商报价回函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8.2.4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交磋商报价回函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磋商报价回函文件,磋商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8.2.5磋商后将采取现场抽签确定磋商及陈述顺序,由磋商领导小组分别与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后进行现场下一轮次报价。
8.2.6开标结束。
8.2.7采购人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8.3供应商公司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8.3.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和密封;
8.3.2响应文件未经公司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以及未加盖供应商公章;
8.3.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8.3.4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9、磋商
9.1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小组依法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保山子库中随机抽取;
9.2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
9.3磋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9.4磋商程序:初审和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第七章)
9.4.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投项目的投标报价、综合实力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满足的内容进行评审,在完全满足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磋商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9.4.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9.5磋商内容保密
9.5.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9.5.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供应商向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被取消,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6响应文件的澄清
9.6.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个别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磋商报价或磋商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的主动澄清。
9.6.2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A、磋商小组将对确定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b)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B、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将会被拒绝。
9.7采购人的监督机构将会对整个开标、磋商过程进行监督。
10、定标
10.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原则和磋商办法推荐1-3个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按推荐顺序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保证最低磋商报价成交。
10.2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磋商报价合理、施工技术方案满足要求的最佳供应商。
10.3所有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可否决所有响应文件并不作任何解释。
11、授予合同
11.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按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
11.2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成交的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要求由公司法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商谈和签订合同。但此项商谈,任何一方均不得谋求强制对方更改双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实质性承诺。
1、磋商文件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07]2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本办法。
2、磋商小组组建
磋商小组确定方式: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小组依法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保山子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封闭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及单位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3、磋商原则
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
4、磋商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方法。
5、磋商程序:初审和详细评审
5.1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5.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5.1.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B、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磋商,但无公司法人授权书的;
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D、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服务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名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
E、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价;
F、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G、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
H、未按实质性要求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
I、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1.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公司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公司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1.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文件。
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5.2磋商
5.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进行最终报价,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公司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2.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根据财库【2015】年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5.2.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综合评分
5.3.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按评分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5.3.2评审标准
5.3.2.1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条件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须满足本次磋商项目需要,并在人员、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 ||
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 ||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
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 ||
特定资格要求:无 | ||
符合性审查 | 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B、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磋商,但无公司法人授权书的; 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D、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服务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名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 E、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价 F、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G、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 H、未按实质性要求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 I、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5.3.2.2综合评分明细表
6、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6.1、磋商小组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
6.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各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7.1、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抭力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和拒绝所有响应文件和取消采购过程的权力,供应商不得因此而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
7.2采购人有权根据磋商情况当场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响应文件。
(一)设备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装调试摄像头 | 提供400W超高清摄像头、具备全彩夜视、声光报警、双向语音对讲功能,完成安装并联网调试 | 台 | 110 | |
2 | 安装调试人脸识别门禁 | 提供平板式人脸识别终端机,具备可视对讲:支持和云平台、客户端、室内机、管理机进行可视对讲;支持配置一键呼叫室内机或管理机;支持副门口机或围墙机模式; 视频预览:支持管理中心远程视频预览,支持接入NVR设备,实现视频录像,编码格式H.264;完成安装并联网调试,满足业主需求, | 个 | 110 | 包含灵性锁、支架、闭门器、开门按钮、电源适配器等辅材调试安装 |
3 | 安装调试防盗门 | 提供110套单元楼道防盗门,完成安装并联网调试,防盗门规格大小以实地测量为准; | 个 | 110 |
(二)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强化基层治理,提升智慧化管理能力,需要在单元楼设置防盗门限制人员出入。其次布控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解决住户出入,以及来访客人的管理问题。最后加装监控摄像头,实现现场实时或历史情况可查。现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安装调测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目标
通过对部分小区安装防盗门、监控和门禁系统,进一步巩固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小区智慧化管理能力。
(二)服务内容。
1、对该项目的康业小区、康乐小区的防盗门、监控和门禁系统等涉及所有软硬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设备及线路、摄像头及附属设备等进行安装调试,日常故障处理,确保正常运行。共包括 110 台摄像头、110 套门禁、110 道防盗门的安装调试。”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需有稳定的运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团队,熟悉视频监控、门禁系统涉及名项技术和维修,具备完善的故障发现、排查、处置机制,确保故障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维护人员要严格遵守维护相关保密事项。"
2、提供 7*24 小时服务热线、邮件、传真等方式的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同时项目负责人应保持 24 小时手机畅通。服务范围包括问题远程指导、分析和排除以及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咨询等。"
3、需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发生故障时不影响小区的正常管理。”
(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盖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
负责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甲方(申请人盖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盖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 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要求
乙方施工应按照国家现行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本项目采用 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的方式进行结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七、甲方责任
。
八、乙方责任
1、施工方案能完全满足业主方的使用功能要求。
2、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供货及安装。
3、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套。
4、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该工程中所使用的水、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挂表计量。
6、乙方应服从甲方业主代表及甲方所制定的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的现场工作安排和调度,如不服从,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杜绝事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负责自行维修。
9、乙方交工前务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承担违反工地管理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
九、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双方及监理对工程进行验收,如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保证验收合格。
2、乙方应密切配合总包单位完善工程竣工档案所需资料。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配合办理有甲方、监理、乙方、(物管)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十、保修事项
a、保修时间:自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保修期为两年。
b、保修期内属乙方设备质量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原因造成的维修,由使用方承担费用。
c、乙方负责该工程的终身维护工作,保修期满后,如须更换材料,则根据实际情况核收适当工料费。
d、保修期内若出现问题,乙方必须24小时内派人上门维修,逾期甲方有权委派他人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减。
e、售后服务中心电话:
十一、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后45天内完成消防部门的验收,若不按期完成,按本合同总价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天处罚元,累计计算,同时还应承担甲方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十二、双方负责人
负责人 | 职务 | 姓名 | 电话 |
甲方 | 项目经理 | ||
现场负责人 | |||
乙方 | 项目经理 | ||
现场负责人 |
十三、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① 合同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后终止。
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双方各执 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住 所 :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
电 话 : 电 话 :
年 月 日
注:该合同范本仅作参考,实际合同内容以成交以后甲乙双方协定为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业小区、康乐小区平安建设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供应商:(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业小区、康乐小区平安建设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STH2025-04
总报价(人民币:元) | 大写: |
小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承诺 | |
质保期 | |
供应商(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1、此表必须放在响应文件第一页; 2、报价币种:按人民币报价。
3、 |
一、报价函................................................................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无重大违法声明........................................................
五、财务状况..............................................................
六、社保及纳税............................................................
七、技术偏离表............................................................
八、项目实施方案..........................................................
九、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
十、进度计划..............................................................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资格证明材料........................................................
十四、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一、报价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单位“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业小区、康乐小区平安建设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过认真研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磋商,现由我单位公司法人(或被授权人)向贵单位提交响应文件一份,包括以下文件。
(1)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
(2)磋商商务文件;
(3)磋商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技术文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
1、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
2、向贵方提供所有与磋商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如我方磋商被接受,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供货期限内完成工作;
4、本磋商函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在此期间本磋商函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我方磋商被接受,则至供货期满为止,本磋商函保持有效。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日期: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公司法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公司名称)的公司法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业小区、康乐小区平安建设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注: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表
1.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传: |
2.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单位:元) | 年度 |
XX年 | |
1.总资产 | |
2.流动资产 | |
3.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税前利润 | |
6.税后利润 |
注:应附(2022-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六、社保及纳税
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七、技术偏离表(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 | 偏离 | 说明 | |
........ | ||||||
注:1、若表格不够填写,可自行扩展;
2.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任何通过简单拷贝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
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磋商响应人的响应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磋商响应人的响应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无偏离指磋商响应人的参数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八、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九、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进度计划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含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三、资格证明材料
十四、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