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896-0/20260309-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施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5月15至2025年7月11日,对施甸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组织的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资源统筹和预算约束、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提质增效、行政效能等有关事项。对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施甸县人民医院、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等4个预算单位进行了延伸调查。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351215万元,支出合计313862万元,结余373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度县财政局全面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按程序报经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能在法定时限内批复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县财政局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在预算执行方面,基本能够完成年初预算情况,兜住工资、基本民生和机构运转。但在预算编制科学性、非税收入征缴、转移支付指标下达、惠农补助资金拨付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提质增效方面问题
1.未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42.91万元。
(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问题
2.超时限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86.5万元。
3.未及时拨付林业惠农补助资金1469.61万元。
(三)行政效能方面问题
4.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四)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
5.预算项目库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施甸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未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42.91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应督促县教体局将未及时解缴的非税收入解缴入库。同时,举一反三,督促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规定解缴非税收入;针对超时限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86.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应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规定时限内下达;针对未及时拨付林业惠农补助资金1469.61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应及时拨付林业惠农补助资金,做到应补尽补;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应督促未公示单位加快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示工作,加强对各部门绩效目标设置和绩效自评督促及指导;针对预算项目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应制定预算项目库管理制度,强化预算项目库日常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施甸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提升资金保障水平;三是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四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县财政局作出了相应的整改。针对未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42.91万元的问题,截至2025年8月底,县财政局已督促县教体局将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已整改完成;针对超时限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86.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分配下达至预算单位,已整改完成;针对未及时拨付林业惠农补助资金1469.61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正在整改;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25年9月底,县财政局已督促126年预算单位完成绩效自评并公示,并在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施甸县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议”上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行了专项讲解,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绩效目标设置需体现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自评要与实际相符,已完成整改;针对预算项目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将《云南省项目库管理办法》(云财预〔2020〕50号)及《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两个文件转发至各预算单位,要求各预算单位再次学习并严格执行,在下一步预算执行过程中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强项目库管理和预算单位日常监督,及时清理冗余项目,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