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73430249-7/20251202-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食品质量信息 发布日期 2025-10-15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现将涉及我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被抽检单位及食品

施甸县天天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

二、抽检基本情况

202588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以网络抽检方式进行抽样,并委托保山市检验检测院进行检验。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5530500725333122ZX,报告载明:食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5年8月8日,被抽样单位:施甸县天天乐商贸有限公司;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多菌灵,腈苯唑等6项,检验结论:经保山市检验检测院抽样检验,香蕉所含噻虫胺(实测值0.061mg/kg,标准指标≤0.02mg/kg),噻虫嗪(实测值0.065mg/kg,标准指标≤0.02mg/kg)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且案发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截至本案调查终结之日止,我局暂未收到消费者食用涉案香蕉引起的相关投诉举报。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