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430249-7/2025120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食品质量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现将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被抽检单位及食品
施甸县天天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
二、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8月8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以网络抽检方式进行抽样,并委托保山市检验检测院进行检验。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5530500725333122ZX,报告载明:食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5年8月8日,被抽样单位:施甸县天天乐商贸有限公司;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多菌灵,腈苯唑等6项,检验结论:经保山市检验检测院抽样检验,香蕉所含噻虫胺(实测值0.061mg/kg,标准指标≤0.02mg/kg),噻虫嗪(实测值0.065mg/kg,标准指标≤0.02mg/kg)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且案发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截至本案调查终结之日止,我局暂未收到消费者食用涉案香蕉引起的相关投诉举报。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