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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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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5103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5-10-31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林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加强湿地公园管理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林草局:

为妥善解决湿地公园管理评估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不足,统筹推进全省湿地公园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省林草局制定了《加强湿地公园管理的七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1029









加强湿地公园管理的七条措施


湿地公园是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场所。为妥善解决湿地公园管理评估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不足,统筹推进全省湿地公园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制定以下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建立共享机制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湿地公园的功能定位和建设管理要求,以及保护管理的具体规定。从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理解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从统筹保护与利用,促进区域生态、经济、社会协同共兴,通过绿色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角度,认识科学规范开展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必要性。结合各湿地公园的资源特点、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总结前期建设管理工作,找准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契合点,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尤其是社区群众广泛参与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让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

二、夯实资源本底,科学编制规划。全面梳理湿地公园设立以来在资源本底调查、专项调查,以及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开展的监测研究成果,结合资源特点、湿地公园的主导功能发挥情况,加强对关键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的补充调查,不断夯实资源本底。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规划、旅游规划等相衔接,结合前期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积极推进湿地公园规划编制。充分吸取相关巡视、督察、审计等反馈部分项目违法违规占用湿地公园经验教训,结合湿地公园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整治,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合理布局建设内容,预留发展空间,从规划层面高度重视、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将湿地公园规划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施统一监管。

三、多方筹集资金,依规开展建设。主动顺应湿地保护工作发展变化形势,结合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利用情况,以及相关项目资金支出使用管理要求,统筹使用好各级、各部门项目资金,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用活用好社会资金和其他方面的资金,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湿地公园积极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争取国家湿地项目资金。紧紧把握湿地公园作为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定位,保育湿地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坚持保护优先、开发建设服从保护的原则,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湿地公园规划开展建设,避免过度景观化和园林化、不当引入外来物种,以及其他与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目标、功能定位不一致的建设活动。

四、加强湿地监测,服务保护管理。综合考虑湿地公园的资源特点、区位条件、地形地势、湿地主导功能、人力、财力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测设施装备,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实现湿地公园动态监测和智慧管理。主动争取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支持,参照《云南省湿地监测办法(试行)》,编制监测计划,选取关键、必要指标,因地制宜,优质高效地采取人工监测和智能化监测的措施,加强对湿地分布、面积、水质、水量、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等方面的监测预警,强化监测成果运用,科学开展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

五、坚持合理利用,探索转化机制。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是湿地公园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功能。湿地公园具有优美的自然景观,便利的通达条件,是开展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良好场所,要坚持生态为民,科学利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选取适宜区域,探索特许经营、委托管理等多种模式,有序开展自然体验、科普教育、观光游览、休闲健身等活动,开发徒步、生物多样性体验、文化体验等生态旅游产品,引导和支持周边社区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业,培育生态品牌,让当地居民从中获益。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全面提升生态产品的种类和质量,重视安全生产,将湿地公园打造成特色纷呈、安全和谐、效益显著的“两山”转化基地。

六、抓好问题排查,规范占用办理。卫片判读、图斑核查已成为湿地公园监管的一项常态化措施,要认真抓好现有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肃查处破坏湿地的活动。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自然公园管理等规定要求,规范办理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占用湿地公园工作。要系统全面梳理湿地公园的问题线索,建立疑似问题图斑数据库,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加强分析研判,主动破题,在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大胆探索创新,深化、细化、实化、本地化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源头管控和过程控制,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矛盾问题冲突。

七、建立合作机制,强化科技指导。湿地保护管理是一项多学科交叉的资源管理工作,要加强与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志愿者等单位和个人的合作交流,主动服务对接,全面协助参与,为科学研究、生态监测、教学实践、社区发展、志愿活动等创造和提供条件。聚焦湿地公园的核心资源和主导生态功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湿地公园保护、修复、管理、利用等关键核心问题的集中攻关,联合开展调查、监测、研究并共享工作成果。有条件的湿地公园可与业内专家学者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定点帮扶机制,整合资源,设置专题,分年度、分对象开展调查、监测、研究,不断提升科学保护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