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4-6/2026090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体育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为持续规范全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市场秩序,强化体育行业安全监管,根据企业自愿注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施甸恒温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游泳高危经营许可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主体:施甸恒温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二、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
三、许可证编号:530521202240001
四、注销原因:企业主动申请终止游泳项目经营,自愿注销行政许可
五、注销生效时间:2026年9月4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甸恒温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所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全部废止,不再具备游泳高危项目经营资格,严禁擅自开展游泳培训、游泳健身、泳池对外开放等一切经营性活动。
请广大群众、消费者审慎选择合法合规、资质齐全的游泳经营场所,有效规避安全风险与消费纠纷。我局将持续开展后续巡查监管,对无证擅自经营高危体育项目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公告。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