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533022MB1537619Q/2026013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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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部署要求,立足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主责主业,将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为全县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压实学习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4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学法机制,建立局党组会、周一例会等学法制度,聚焦《民法典》《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及机关事务领域核心法规,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2次,实现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深化普法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宪法进机关”“法治文化进机关”主题活动1场,结合公共机构节能、反食品浪费、保守国家秘密等工作,开展专题普法宣讲6次,推动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
(二)夯实制度基础,健全法治工作体系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机关事务法治运行机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对照国家、省、市机关事务工作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保障、后勤服务等领域标准规范,形成涵盖“资产、用房、用车、后勤”的机关事务管理标准体系,为依法履职提供明确遵循。二是优化决策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清单、程序和责任,对机关资产处置、大额采购、重大服务项目等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8件,确保决策于法有据。
(三)坚持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流程
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一是强化资产依法管理,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资产划转、登记工作,实现资产闲置盘活、循环利用,组织拍卖3处资产收入547.5万元上缴财政。公开招租114间闲置用房及铺面,收入租金42.8万元,资产使用效益显著提升。二是严格用房用车管理,依法落实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开展办公用房清查核实,规范权属登记、调配使用和维护维修,结合机构改革需求,为群团大联盟9个单位调剂办公用房1931.12㎡,为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分别调剂863.83㎡、602.68㎡、360.8㎡;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住建局调剂3594.49㎡,全年累计调剂面积7352.92㎡,确保机关办公需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规范用车审批流程,全年无公车私用、违规派车等行为。
(四)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法治透明程度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机关事务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流程等信息条。二是优化公开渠道,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全年回复群众咨询、建议1条,回复率和满意度均达100%。三是强化公开监督,建立政务公开自查机制,定期对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检查,整改公开不规范问题3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年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至各股室、各岗位,签订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带头依法履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一是严格决策程序,对全局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主动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杜绝违法决策、随意决策。在机关办公用房改造、公务用车更新等重大项目中,亲自牵头开展调研论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审核,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实际。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定期对照检查。三是坚守法治底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年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情况。
(三)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履职能力
始终把法治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着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强化干部学法培训,组织开展机关事务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次。二是建强法治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为全局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撑,全年参与重大事项论证、合同审核等工作3次。三是树立用人导向,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察重要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选用法治意识强、履职规范的干部,营造重视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运用能力有待提升
少数干部职工仍存在依赖传统经验、习惯思维解决问题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在复杂业务工作中,对法律风险的预判、防范能力有待加强,主动用法治手段规范工作、化解矛盾的积极性不够。原因主要是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认为法治建设是“软任务”,业务工作是“硬指标”,缺乏系统的法治培训和实践锻炼,法治理念未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普法宣传工作质效有待提高
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多以集中学习、发放资料为主,结合机关事务业务特点的精准普法、创新普法不足,对新媒体普法手段运用不够充分,未能有效结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后勤服务等具体业务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导致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机关事务领域专业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够透彻。原因是普法工作规划不够细致,缺乏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干部法治需求的精准研判,宣传资源整合不足,普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三)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强化
虽然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但在部分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重制定、轻落实”的现象,少数股室对规范性文件、工作标准的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流程简化、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制度的刚性约束未能充分彰显。
四、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聚焦短板弱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持续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制度,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实地观摩等方式,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会前学法不少于12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我县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制度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保障、后勤服务监管等领域配套制度,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清理,确保文件与法律法规衔接一致。
(三)规范依法履职行为,提升服务质效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确保决策全程合法合规。深化机关事务依法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办公用房调配、公务用车使用等工作,推进资产、用房、用车管理信息化、法治化。加强后勤服务法治化监管,完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履约过程监督,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考核,提升后勤服务规范化水平。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合同审核、纠纷处理等工作,坚决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四)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开展精准普法进机关、进基层活动,针对不同岗位干部需求开展专题宣讲,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选拔培养骨干普法力量,提升普法宣传专业水平,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普法工作格局。
(五)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强化队伍保障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组织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交流学习活动,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治工作队伍。
今后,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切实以法治建设引领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