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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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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5120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水利领域 发布日期 2025-12-08
文号 浏览量 3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旧城乡大山村灌溉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施甸县旧城乡大山村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www.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 称: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0152594453

地 址:施甸县旧城乡旧城街

电子信箱:873503255@qq.com

法人代表:李学杰 联系电话:15087590858

授权经办人姓名:颜江屹 联系电话:18187371814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