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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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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60105-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水利领域 发布日期 2026-01-05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项目名称

仁和镇蒋家松林村寨道路建设

建设地点

仁和镇中和社区蒋家松林至仁牛公路(K4+220),行政区划隶属仁和镇管辖。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东经99°08'46.23",北纬24°46'14.56",终点地理坐标:东经99°08'34.72",北纬24°45'56.98",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网址: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05417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3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 称: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0152593815

地 址:施甸县仁和镇仁和村沙沟组

电子信箱:1005672566@qq.com

法人代表:姚望 联系电话:0875-3061600

授权经办人姓名:赵航 联系电话:15187591951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