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2-x/20260112-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 公开目录 | 水利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1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施甸县响水凹水库补充水源(虎头岩、小黑龙泉点)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本机关于2026年1月4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施甸县响水凹水库补充水源(虎头岩、小黑龙泉点)取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专家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县水务局决定准予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
责任公司响水凹水库补充水源(虎头岩、小黑龙泉点)的取水申请。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施甸县响水凹水库位于施甸县甸阳镇文武村,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176.61万m3,水库坝顶高程1511.3m,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灌溉面积5000亩,现状由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管护。为保障响水凹水库的灌溉供水能力,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水库南部的虎头岩泉水、东南部的小黑龙泉水引入水库作为补充水源。
二、虎头岩泉位于施甸县城东南的东狱庙西侧,与响水凹水库直距约3200m,为一自然出露泉,泉眼地理坐标:东经99°12′07.88″,北纬24°42′01.28″;小黑龙泉位于施甸县城东南的莽中寨村南侧,与响水凹水库直距约1300m,为一自然出露泉,泉眼地理坐标:东经99°12′18.44″,北纬24°43′19.02″。取水方式为管道自流引水。
三、许可水量:基本同意该项目取用虎头岩泉水量31.97万m3/a,小黑龙泉水量12.64万m3/a,合计取用虎头岩泉、小黑龙泉水量为44.61万m3/a。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限值指标要求,2个水源可作为响水凹水库农业灌溉用水的补充水源。
四、基本同意该项目退水对区域水功能区、区域水生态、对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
五、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因地制宜采用节水新技术,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六、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监测设施,并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其他
(一)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县水务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未尽事宜请按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评审意见的建议执行。
施甸县水务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