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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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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60420-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水利领域 发布日期 2026-04-20
文号 浏览量 1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施水保承〔2026〕15号--施甸县2021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施水保承〔2026〕15号

项目

名称

施甸县2021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建设

地点

施甸县水长乡,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05'34.88",北纬24°53'40.43"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36237

起止时间:2026年3月27曰至2026年4月10曰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未接收到公众意见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称: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015259103P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兰溪路2号 电子信箱:bssdnyj@126.com

法人代表:陈毕华 联系电话:13577544588

授权经办人姓名:何儒孝 联系电话:13577517782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 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 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 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 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6年4月15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 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4月20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