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12-x/20260529-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水利领域 发布日期 2026-05-29
文号 浏览量 14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太平镇思腊村下回龙片区产业引水配套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施水保承〔2026〕35号

项目名称

太平镇思腊村下回龙片区产业引水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地点位于思腊村。项目建设区取水点坐标为:东经99°2′46.57″、北纬24°45′36.22″,输水终点坐标为:东经99°3′17.04″、北纬24°43′4.22″,输水线路穿越思腊村、下回龙村民小组、中回龙村民小组、上回龙村民小组。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 2026年5月22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01525939XW

地址:施甸县太平镇太平街

电子信箱: sdtp0214@163.com

法人代表: 杨 磊

联系电话:15987505459

授权经办人姓名:魏正杰

联系电话:15287598755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