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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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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60602-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水利领域 发布日期 2026-06-02
文号 浏览量 12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施甸县环城西路(国际文化城段)绿化工程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

名称

施甸县环城西路(国际文化城段)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施甸县甸阳镇国际文化城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10'15"、北纬24°45'19"。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www.yanshougs.com)

起止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21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称: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02201525904XN

地址: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信箱:sdxjsj8121325@163

法人代表:李荣华 联系电话:15925030630

授权经办人姓名:杨米 联系电话:15925029724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1400.0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监察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