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2-x/2026061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 公开目录 | 水利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6-06-11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施水保承〔2026〕40号
项目 名称 | |
建设 地点 | 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仁和镇昌和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09'28.2416",北纬24°46'54.0597"。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51796 |
起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9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1MA7MKK2W8T | |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仁和镇昌和村(特殊教育学校北侧) 电子信箱:353061124@qq.com | |
法人代表:王自学 联系电话:15388825800 | |
授权经办人姓名:董兴达 联系电话:13099421998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施甸县百顺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施甸县水务局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