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50619-0001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5-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吸纳能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云南省全面落实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兜底安置等措施,常态化监测返乡回流务工人员,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
(一)稳住就业规模。继续运用东西部劳务协作和省内跨州(市)劳务协作机制,推广运用永仁“幸福里”社区、镇雄“昭·就业”“零工驿站”等用工服务模式,推动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提档升级,确保年度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保持在320万人以上。加强务工就业大数据监测,对就业不充分不稳定的脱贫群众,进一步深化省际劳务协作、政企劳务协作,提高就业稳定性,增加有效就业时长。
(二)拓宽就业渠道。深化“家门口的务工车间”试点,鼓励招小商、招劳动密集型产业,盘活用好经营性帮扶资产、就业帮扶车间等,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实现脱贫人口挣钱、顾家“两不误”。继续加大“以工代赈”支持力度,在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实施中,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作用,保持公益性岗位数量总体稳定,做好因灾失业、返乡回流及半劳动力弱劳动力的兜底安置。支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乡村特色产业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创业,对带动效果好的,按规定给予金融、资金等支持。
(三)提升就业质量。持续开展“人人持证、技能致富”行动,年度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70万人次以上。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帮助更多脱贫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开展从教育培训到促进就业的全链条、一体式帮扶。强化与务工地对接,开展异地培训,推动脱贫劳动力向更优质岗位转岗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