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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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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20250903-00015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9-03
文号 浏览量 24
主题词 其他
由旺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与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覆盖全镇辖区,重点突出以下十个方面:

(一)防汛减灾方面

1.排查水库、坝塘、河道、堤坝、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地质灾害点周边区域的警示标识、避险通道情况。

3.检查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监测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及演练落实情况。

4.检查废旧沼气池、化粪池是否存在隐患。

(二)交通安全方面

1.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交叉路口等危险路段的安保设施(护栏、标牌、标线、减速带等)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道路基础设施是否存在损坏、塌陷、积水等隐患。

3.整治货车、农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检查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驾驶员资质。

(三)地质灾害防控方面

1.对已查明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复查,监测其变化情况。

2.排查在建工程、切坡建房等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的隐患。

3.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标识、避险场所、监测责任人及监测措施落实情况。

4.定时与不定时查看避险转移人员居住情况,防止人员回流居住。

(四)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检查以前废弃砂石场是否存在偷采挖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危化品安全方面

1.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零售点等重点场所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六)校园安全方面

1.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护坡等建筑设施安全状况。

2.检查消防设施、用电线路、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堂燃气及食品安全。

3.检查校园周边环境治安、交通秩序是否存在隐患。

4.检查防溺水、防欺凌、应急疏散等安全教育和演练开展情况。

(七)食品安全方面

1.排查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小作坊、农贸市场的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状况。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消毒等情况。

3.整治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指导和现场检查。

5.检查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落实情况,关注并掌握辖区因野生菌中毒就医救助情况。

(八)信访维稳方面

1.全面排查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纠纷、邻里关系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明确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关注重点人员动态,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九)命案防控方面

1.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中可能激化升级的隐患。

2.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3.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

(十)消防安全方面

1.排查“三合一”场所、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情况,出租屋、临街商铺、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

3.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4.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日常巡查检查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分管领导和挂村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组织领导分管领域和所挂村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各相关办公室(中心、所):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如: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防汛减灾;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非煤矿山、危化品;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命案防控;消防队负责消防安全;学校负责校园安全;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安全等)。

(四)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初步整治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2025年8月31日前)。各责任单位组织力量,对照排查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将隐患排查台账上报镇安委办。

(二)全面整治(2025年9月20日前)。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三)总结归档(2025年9月30日前)。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排查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做好后期工作规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即查即改,注重实效。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此次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长效机制。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