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25073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二O二五年七月
项目配合单位
项 目 名 称: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编 制 单 位: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资质证书编号:
宋杰 工程师 A006263
项目负责人:杨紫国
技术负责人:宋杰
项目参加人员: 杨紫国 宋杰 叶正焱 王少英
杨朝杰 杨建客 何发明
职 签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制单位: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 ||||
项目编制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技 术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
报告编制人 | 职 称 | 承担内容 | 签 名 | 日期 |
宋杰 | 工程师 | 报告编写 | ||
杨紫国 | 高级工程师 | 外业调查 | ||
叶正焱 | 高级工程师 | 外业调查 | ||
王少英 | 高级工程师 | 外业调查 | ||
校对: | ||||
审核: | ||||
审定: | ||||
备注: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简表 | ||||||||||||
单位:hm2、m3 | ||||||||||||
项目名称 | 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 |||||||||||
建设用途 | 森林防火通道 | |||||||||||
项目建设单位 | 施甸县老麦乡老麦乡人民政府 | |||||||||||
项目批准单位 | 施甸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 批准文号 | ||||||||||
项目建设地点 | 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 | |||||||||||
项目建设地理坐标 | 地理坐标介于 东经99°15′3.204″-99°15′35.986″、 北纬24°52′7.32″-24°53′20.016″之间 | |||||||||||
被使用林地方 | 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 | |||||||||||
类别 | 用地 | 权属 | 林地类型 | |||||||||
合计 | 防护林 | 特用 | 用材林 | 经济林 | 薪炭林 | 苗圃地 | 其他 | |||||
面积 | 合 计 | 1.2003 | 1.097 | 0.0002 | ||||||||
林业生产服设施占用 | 国有 | |||||||||||
集体 | 1.2003 | 1.097 | 0.0002 | |||||||||
蓄积 | 合 计 | 18.17 | 16.11 | 2.06 | ||||||||
林业生产服设施占用 | 国有 | |||||||||||
集体 | 18.17 | 16.11 | 2.06 | |||||||||
个人 | ||||||||||||
其他 | ||||||||||||
林地保护等级 | 国家级公益林地 | 省级公益林地 | 其他公益林地 | 自然保护区林地 | ||||||||
级别 | 面积 | 级别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级别 | 面积 | |||||
Ⅰ | 一 | 国家级 | ||||||||||
Ⅱ | 二 | 省级 | ||||||||||
Ⅲ | 1.2003 | 三 | ||||||||||
Ⅳ | ||||||||||||
森林公园林地 | 湿地公园林地 | 风景名胜区林地 |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 | 重点保护植 物及生境 | 古树名木 及保护范围 | |||||||
级别 | 面积 | 级别 | 面积 | 级别 | 面积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
国家 | 国家级 | 国家级 | 无 | 无 | 无 | |||||||
省级 | 省级 | 省级 | ||||||||||
拟使用林地各地类面积 | ||||||||||||
权属 | 合计 | 乔木林地 | 竹林地 | 特殊灌 木林地 | 一般灌木林地 | 疏林地 | 未成林地 | 宜林地 | 其他林地 | |||
合计 | ||||||||||||
国有 | 1.2003 | 1.2001 | 0.0002 | |||||||||
集体 | ||||||||||||
拟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万元) | 无 | |||||||||||
注: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均包含其采伐迹地。 |
前言
老麦乡老麦村、黄家寨村,森林草原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林分多为针叶纯林,草本、蕨类植物多,林下可燃物载量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该区域山高坡陡,林区道路年久失修,路面崎岖,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运兵车、指挥车行走不便,在短时间内难以到达火灾地点,现急需修建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1条森林防火通道。通道建成后,有利于快速调运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有利于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还有效解决当地村民交通出行困难的问题,为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由于项目建设是在林区内扩建森林防火通道,需使用林地,为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工程拟征占用林地,防止发生不合理使用林地现象,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3月,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民委员会特委托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工程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可行性调查。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程技术人员于2025年3月10日就该工程项目使用林地情况深入现地调查,于3月21日完成了《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资源核实报告》的编写。
经调查,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面积1.2003hm2,散生木蓄积18.17m3,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地面积1.097hm2,散生木蓄积16.11m3;其他林地面积0.0002hm2,散生木蓄积2.06m3.。按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1.2001hm2,散生木蓄积16.11m3;其他林地面积0.0002hm2,散生木蓄积2.06m3。林地权属、林木权属为集体林地面积1.2003hm2,散生木蓄积18.17m3。由于该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较小,对项目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甚小。
目录
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
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长3.44千米设计路基宽幅4米(0.5m砂石路肩+3.0m行车道+0.5m砂石路肩)。能有效预防森林、草地火灾的发生和快速处置火情,提高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为: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荷包山。
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3月~2025年10月。
项目总投资138万元。
项目建设拟使用土地面积1.2003hm2,均为林地。其中:乔木林地面积1.2001hm2、其他林地面积0.0002hm2。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施甸县老麦乡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提高森林、草地防火能力,减少人力、物力消耗。对快速扑灭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草地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项目提出过程
项目区位于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范围内,现修建森林防火通道一条,由于近几年来未修建道路,山高坡陡,通行困难,对森林防火的意义不大,加上草本、蕨类植物多,林区情况复杂,该区域森林、草地资源丰富,森林防火等级较高,对森林、草原防火及火灾的扑救极为不利。为有效解决森林火灾的隐患,提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村民委员会特提出修建该森林防火通道项目。
2.前期准备工作
受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了该项目工程的设计工作,及时成立工作小组,经现地勘察,就线路走向、方案选择等问题进行了协商,达成了共识,从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论证。
使用林地方:施甸老麦乡老麦村村民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方: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组、松坡组、黄家寨村大寨组
1.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东经99°15′3.204″-99°15′35.986″,北纬24°52′7.32″-24°52′37.068″);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拟使用林地位于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用途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林地所有权为集体,使用林地性质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占用。
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1.2003hm2,散生木蓄积18.17m3。
项目拟使用林地类型用材林地面积1.097hm2,散生木蓄积16.11m3;其他林地面积0.0002hm2,散生木蓄积2.06m3
项目拟使用乔木林地面积1.2001hm2,散生木蓄积16.11m3;其他林地面积0.0002hm2,散生木蓄积2.06m3。林地权属、林木权属为集体林地面积1.2003hm2,散生木蓄积18.17m3。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⑵《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号);
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2015年);
⑷《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
⑸《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各项工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48号);
⑹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通知》(2017年4月27日);
⑺《森林采伐作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LY/T1646—2005);
⑻《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1955-2011);
⑼《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LY/T1956-2011);
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图规范》(LY/T2009-2012);
⑾《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 云南省林业厅);
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开发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⒀《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LY 5104—98);
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91);
⑴《云南省森林条例》;
⑵《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⑶《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⑷《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
项目区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具体情况见下表:
被使用林地权登记一览表
县区 | 乡镇 | 村委会 | 林地所有权 |
施甸县 | 老麦乡 | 老麦村 | 集体 |
施甸县 | 老麦乡 | 黄家寨村 | 集体 |
项目区位于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现修建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一条,由于近几年来未修建道路,原来的老路山高坡陡,通行困难,对森林防火的意义不大,加上草地、林区情况复杂,该区域森林、草地资源丰富,防火等级较高,对森林防火及火灾的扑救极为不利。为有效解决森林火灾的隐患,提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草地资源,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村民委员会特提出来修建该森林防火通道项目。
1.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东经99°15′3.204″-99°15′35.986″,北纬24°52′7.32″-24°52′37.068″);
项目区总体地势大致北高南低。境内地形起伏大,切割较深,局部地势陡峭,大部分林区边缘较陡,上部平缓。
项目区气候属中亚热带为主体的低纬山地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0℃,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9.9℃,最热月(6月)。平均气温21.8℃,极端最高气温32℃,极端最低气温-3.2℃。年均日照2268.3小时,年无霜期273天,年均降雨960毫米。多南风和西风。
项目区域内地形地貌的不同,影响着生物气候和土壤类型的差异,境内由于高差较大,各类土壤类型基本沿等高线呈带状分布,主要的森林土壤类型有黄棕壤、黄壤、红壤、燥红土、赤红壤,紫色土,石灰土等。
老麦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913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034元,固定资产投资8968.28万元,交售烤烟2.86万担,实现交售收入4232.80万元;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57万元,招商引资10390万元,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29万亩,总产量1190.4万公斤,全年实现肉类总产量5216.46吨,畜牧业总产值10945.37万元。
2017年2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老麦乡林地面积84340.5亩,活立木蓄积59498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4.79%。经济林(主要是核桃)面积35000亩。
项目区内主要乔木树种有华山松等;主要灌木树种有:水红木、荚蒾、马缨花、金丝桃、悬钩子等;草本以紫茎泽兰、野青茅、荩草、莎草、川续断、鳞毛蕨、凤尾蕨为主。
经查阅资料和现地访问、调查,项目区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也没有涉及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古迹、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调查范围以《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线路走向图》,结合现地放线(庄号)确定,用地范围拟使用林地方与被使用林地方现地共同认定。
1、根据项目要求,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及各类土地面积、林地权属、林木权属、用地性质、用途、起源、优势树种、龄组、活立木蓄积、材质等级、经济林木(分株数、产期、产量)、散生木、四旁树等进行调查。
2、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的,进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专业调查,查清使用林地范围内属于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古树名木的种类、数量,并提出保护措施。
3、根据要求编制使用林地资源调查报告。对改变林地用途对环境的影响和项目拟使用林地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对项目建成后潜在的对环境等的影响进行可行性论证。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LY/T1646—2005《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年4月)和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定。
1、林地划分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辅助生产用地;
2、使用林地类型分为防护林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和其他林地;
3、现地调查应达到中华人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1174-95《西南西北林区采伐更新调查设计规范》的要求。
1、调查详细等级:森林资源三类调查。
2、要求:①面积允许误差±1%;②小班蓄积精度≥90%;③林木株数精度≥95%;面积单位为公顷(hm2),保留4位小数;蓄积单位为立方米(m3),单株材积保留3位小数,小班蓄积保留1位小数。
围尺、皮尺、测绳、测高器、全球卫星定位仪(GPS)、计算器、平板电脑等。
1、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白邑寨-柳沟水库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图;
2、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提供的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图、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图;
3、施甸县1:10000地形图;
4、施甸县森林按森林类别、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和事权等级图;
5、施甸县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总体布局图(1:20000)。
1、区划系统
(1)按照项目区(县)—林场-营林区-小班四级区划
(2)小班区划
小班区划的条件:①地类不同;②权属(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不同;③林种(亚林种)不同;④优势树种(组)不同;⑤起源不同;⑥乔木林龄组不同(乔木经济林以产前期、初产期、盛产期、衰产期区分);⑦郁闭度等级不同;⑧灌木林覆盖度等级不同;⑨用途不同、用地性质不同等。
2、面积调查方法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平面布置示意图和现地标定的桩位,并结合施工要求,按使用林地和被使用林地双方确定工程使用的范围和界线以及小班区划条件,并借助GPS辅助定位进行现地区划,通过区划结果经计算机求算小班面积。面积单位为hm²,保留4位小数。
3、小班因子的调查方法
(1)地类、起源、树种组成的调查
①地类:按有林地(包括纯林、混交林、乔木经济林、竹林)、灌木林、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宜林荒地、辅助生产林地和非林地划分。
②起源:通过查阅造林档案,结合现地调查、访问确定。起源划分为:天然林、人工林和飞播林。
③优势树种(组):按各个树种(组)的蓄积或株数所占的比例,用十分法表示树种组成系数,组成系数最大的为优势树种(组)。
(2)活立木蓄积、株数的调查
项目区内所有胸径≥5cm的活立木,分小班、树种进行每木检尺,得出各径级的林木株数。优势树种(组)测高每株采用测高仪进行测量,利用二元立木材积公式求算各树种蓄积。
对于未达到检尺标准的幼林或未成林造林地,全面调查树种、平均高、胸径(根径)因子,查数株数,分树种统计。
(3)郁闭度、龄组的调查
①郁闭度:目测调查林冠投影对地面的覆盖程度,用十分法表示,调查记载两位小数。
②龄组:采用查数伐桩、查阅造林档案和访问的方法调查记载小班优势树种的平均年龄,按照《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的规定确定龄组。
(4)幼树、幼苗调查
在小班范围内,布设更新调查标准地,分别树种进行幼树、幼苗调查。调查样地面积≥0.0667hm2,样地总面积不小于小班面积的0.5%。
(5)权属、林种的确定
①权属的确定
各小班权属按照林权证确定林权,分林地权属和林木权属两种记载。
②林种的确定
林种根据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提供的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结果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布局范围确定。
(6)其他因子调查
按地块(小班)调查立地条件,记载坡向、坡位、坡度、海拔、土壤(种类、湿度、土层厚度)及岩石裸露等情况;目测调查活地被物优势种名称和覆盖度,记载灌木、草本植物等植被情况及水土流失情况等。
4、林木蓄积计算
采用二元立木材积公式V=aDbHc(v为蓄积,D为胸径,H为树高,a、b、c为树种参数),分树种、径级计算林木蓄积,汇总得各小班的蓄积量,小班蓄积保留1位小数。
5、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调查方法
通过收集资料、访问和现地调查的方法,调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其种类、分布、数量和生境,采用中文-拉丁文对照记载,并注明保护级别。已达检尺的乔木树种需逐株测量胸径、树高,计算蓄积量,并在图上标示位置。
分县(区)、林场、营林区3级单位汇总,按占用林地类型、用途、地类、权属、优势树种(组)、林种、龄组、起源,统计占用林地的面积、活立木蓄积、株数。
项目拟使用林地总面积1.2003hm2,散生木蓄积18.17m3。其中:乔木林地面积1.2001hm2,散生木蓄积16.11m3;其他林地面积0.0002hm2,散生木蓄积2.06m3。共区划26个小班。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按地类面积统计表 | |||||||||||||
单位: hm² | |||||||||||||
县、林草局/乡(镇)、林场/村、林班 | 林地权属 | 地类 | |||||||||||
合计 | 乔木林地 | 竹林地 | 特殊灌林地 | 一般灌木林地 | 疏林地 | 未成 | 苗圃地 | 采伐 | 火烧 | 宜林地 | 其他 | ||
项目区 | 合计 | 1.2003 | 1.2001 | 0.0002 | |||||||||
国有 | |||||||||||||
集体 | 1.2003 | 1.2001 | 0.0002 | ||||||||||
老麦乡 | 小计 | 1.2003 | 1.2001 | 0.0002 | |||||||||
国有 | |||||||||||||
集体 | 1.2003 | 1.2001 | 0.0002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 | |||||||||||||||||
单位: hm²、m³ | |||||||||||||||||
县、林草局/乡(镇)、林场/村、林班 | 林地权属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类型 | |||||||||||||||
合计 | 防护林林地 | 特殊林林地 | 用材林林地 | 经济林林地 | 薪炭林林地 | 苗圃地 | 其他林地 |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
项目区 | 合计 | 18364 | 18.17 | 13974 | 19.6 | 2428 | 0.2 | 1961 | 2.06 | ||||||||
国有 | |||||||||||||||||
集体 | |||||||||||||||||
施甸县 | 小计 | 18364 | 18.17 | 13974 | 19.6 | 2428 | 0.2 | 1961 | 2.06 | ||||||||
国有 | |||||||||||||||||
集体 | 18364 | 18.17 | 13974 | 19.6 | 2428 | 0.2 | 1961 | 2.06 | |||||||||
老麦乡 | 小计 | ||||||||||||||||
集体 | 18364 | 18.17 | 13974 | 19.6 | 2428 | 0.2 | 1961 | 2.06 |
项目拟使用林地总面积为1.2003hm2,散生木蓄积为18.17m3,其中用材林面积1.2001hm2,散生木蓄积16.11m3;其他林地面积0.0002hm2 ,散生木蓄积2.06m3。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 | |||||||||||||||
单位: hm²、m³ |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类型 | |||||||||||||||
合计 | 防护林林地 | 特殊林林地 | 用材林林地 | 经济林林地 | 薪炭林林地 | 苗圃地 | 其他林地 |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面积 | 蓄积 |
1.2003 | 18.17 | 0.538 | 16.11 | 0.2 | 0.0002 | 2.06 | |||||||||
1.2003 | 18.17 | 0.538 | 16.11 | 0.2 | 0.0002 | 2.06 | |||||||||
1.2003 | 18.17 | 0.538 | 16.11 | 0.2 | 0.0002 | 2.06 | |||||||||
1.2003 | 18.17 | 0.538 | 16.11 | 0.2 | 0.0002 | 2.06 |
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1.2003hm2,散生木蓄积为18.17m3。使用性质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占用。
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为1.2003hm2,散生木蓄积18.17m3。按用途分:用途为森林防火通道面积1.2003hm2,散生木蓄积18.17m3。
项目拟使用按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1.2001hm2,散生木蓄积16.11m3;其他林地面积0.0002hm2,散生木蓄积2.06m3。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按地类面积统计表 | ||||||||||||
单位: hm² | ||||||||||||
林地权属 | 地类 | |||||||||||
合计 | 乔木林地 | 竹林地 | 特殊灌林地 | 一般灌木林地 | 疏林地 | 未成 | 苗圃地 | 采伐 | 火烧 | 宜林地 | 其他 | |
合计 | 1.2003 | 1.2001 | 0.0002 | |||||||||
国有 | ||||||||||||
集体 | 1.2003 | 1.2001 | 0.0002 | |||||||||
小计 | 1.2003 | 1.2001 | 0.0002 | |||||||||
国有 | ||||||||||||
集体 | 1.2003 | 1.2001 | 0.0002 |
项目拟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商品林地面积1.2003hm2。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分森林类别按地类面积统计表 | |||||||||||||||
单位: hm² | |||||||||||||||
森林类别 | 合计 | 乔木林地 | 竹林地 | 特殊灌木林地 | 一般灌木林地 | 宜林地 | 其他林地 | ||||||||
国有 | 集体 | 国有 | 集体 | 国有 | 集体 | 国有 | 集体 | 国有 | 集体 | 国有 | 集体 | 国有 | 集体 | ||
合计 | 1.2003 | 1.2001 | 0.0002 | ||||||||||||
公益林地 | 小计 | ||||||||||||||
国家级公益林地 | |||||||||||||||
省级公益林地 | |||||||||||||||
其它公益林地 | |||||||||||||||
商品林地 | 小计 | 1.2003 | 1.2001 | 0.0002 | |||||||||||
重点商品林地 | |||||||||||||||
一般商品林地 | 1.2003 | 1.2001 | 0.0002 |
经调查人员现地调查、访问,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区域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名木古树分布。
由于拟使用林地上草地将被破坏、散生木将被采伐,项目区在短时期内将丧失部分植被,但项目使用林地面积仅为1.2003hm2,使用林地面积较小,对植被资源的影响较小。
项目区现有植被类型为草地。项目施工过程中将破坏一定的草地,砍伐散生木,将现状林地改变为建设用地,会导致部分植物物种数量减少,由于本项目涉及的植物种类,在项目区域内有广泛分布,建设项目不会改变其所在地的植物区系特征及类型结构。另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涉及森林、草地资源板块面积较小,破坏草地将直接损失部分生物量,不会造成某个物种消失。根据《中国第一批外来侵物种名单》和《中国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在云南已形成逃逸种群的外来植物至少有300多种,具有严重危害程度的有9种,分别是:紫茎泽兰、飞机草、凤眼莲(俗称“水葫芦”)、空心莲子草、薇甘菊、肿柄菊、圆叶牵牛、马樱丹、三叶鬼针草;具有中度和轻微危害程度的外来入侵植物有4种,分别是:粉花月见草、野西瓜苗、椴叶鼠尾草、龙珠果。本项目在绿化工程建设引进绿化物种时要严禁外来入侵植物物种的引入,并实施定期监测,若发现此类物种要采取措施进行拔除,避免破坏项目区周边的植物及农作物生长环境。通过严格实施检疫措施,项目区的生境改变基本不会造成外来物种的入侵,也不会对种质资源的传播造成大的影响。因此,建设项目对区域植物的多样性负面影响较小。
本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局部植被破坏、通道阻隔、施工噪声等造成项目区内野生动物生境发生变化。施工会惊吓干扰周围植被中生活的各类野生动物,一些在地下洞穴内生活的爬行类可能会受到剧烈干扰或被机械压死,从项目区内野生动物生境情况看,绝大部分野生动物生境范围较宽,项目实施对其生境虽有影响,但项目建设范围不大,鼠类、鸟类等会迁徙它处,同时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加大保护自然、爱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并对施工中发现的野生动物严加保护等措施,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的影响是有限的。经查阅相关资料及实地调查,项目区周边区域野生动物资源密度很低,主要是常见的一些鸟类、蛙类、鼠类。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系统性的破坏,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太大影响,项目建设对该区域的动物多样性负面影响不大。
拟建项目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其它动植物的主要生境受工程建设影响较小,对这些物种的栖息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工程建设对项目区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
建设项目将破坏一定的草地,局部植被受到破坏,将导致林地面积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态效能的发挥,使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的能力降低,森林、草地对环境的保护作用减弱。经实地调查,项目区及周边土地开发较为剧烈,人为活动较频繁,自然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影响较为强烈,成片的原生森林植被已不复存在,现有草地、林地多为人工林,植物种类较为单一,大部分林地生产力、生态效能处于较低水平,植被生态效能的有效性、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及植被的生物量丰富程度都相对较低。由于项目区植物群落结构组成简单,项目建设对项目区或森林的防护效能、碳库储存效能、净化空气效能等方面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所引起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改变及改变程度都较低。另外,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林地和森林资源丰富,局部林地和森林资源的减少对区域生态效能影响不是很大,使用林地的优势树种属于当地常见的物种,项目建设使用林地虽然会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和生态效能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有限的。项目在规划设计与施工各个环节中采取多种水土保持措施,且通过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等措施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森林植被的损失,从而对生态效能的影响可望得到降低或消除。
项目区不属于生态脆弱区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会破坏区域内森林草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不至于引发和加剧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态脆弱性,也不会影响到区域范围内的生态安全。因此,建设项目对生态效能的影响较小。
根据项目区及周边气候、地貌、植被及人类活动的影响特点,区域自然景观可划分为农田景观、林地景观、道路景观、农村居民点景观4个景观类型。项目使用林地对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施工期间的施工开挖对局部地貌和植被造成影响,使景观要素发生变化,从而导致景观斑块的比例结构发生变化;二是在景观系统中出现新的景观要素,增加了原有景观的碎裂度,出现新的景观斑块;三是景观相邻组分之间增加了一道屏障,对景观产生分裂效果。
项目在施工期间,可能会对项目周边区域植物景观有一定的破坏,会影响景观的自然属性。项目建设尤其是施工期间要注意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通过施工期加强环境保护,能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景观风貌影响。虽然工程对景观的影响无法避免,但也是局部性的,只要设计施工合理,随着项目施工结束后,通过对所占土地的绿化美化等措施,项目区将会形成一处充满时代气息的靓丽人文景观,可以基本消除对自然景观的负面影响。
另外,项目区周边没有重点文物、古遗迹、民族风情等景点,对周边自然景观风貌的影响有限。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及周边的景观质量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从总体上分析,项目建设对景观质量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控制的。在施工期间和竣工后通过严格执行对景观资源的具体保护措施,可降低项目建设对景观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其对自然景观的影响是可以减轻进而有效控制的。
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影响的主要因素是其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可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对天然资源的损耗,其次是由施工过程的排放和残余物引起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因此,施工工程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连续性、系统性,并注入环保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建设项目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的泥浆、污水,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产生的废泥浆液、混凝土浇筑废水、骨料冲洗、混凝土养护冲洗、生活污水及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等。施工活动所产生的废水含有大量泥沙、杂物、建材粉末等,主要污染物为SS(水质中的悬浮物)、COD(化学耗氧量)、氨氮等。若不采取污水净化处理措施直接排放,将会造成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的污染。
建设项目施工中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施工现场扬起大量灰尘,形成“点污染”和“线污染”;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残渣余泥时沿路洒落以及车轮粘带,经车辆来回碾压形成“面污染”。项目施工污染源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①现场土方挖掘和堆放;
②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
③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
④运输车辆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⑤运输材料过程中由于公路凹凸不平或装运过饱满等原因造成的抛洒及车辆身后真空吸力所造成的道路扬尘;
⑥棚架上、围网上或帆布上的垃圾、干粉物料、混凝土或水泥废块等物,在刮风或摇动时所弄起的尘埃。
4.5.3 声音环境
项目施工噪声污染是环境噪声污染中最敏感的一种。施工中,使用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切割机、挖土机等设备时,发出尖锐刺耳的机械噪音和震动,混凝土搅拌机、推土机、运料车等的噪声皆在90分贝以上。严重影响周围环境中人们的身心健康和日常工作。有时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施工,危害更大。施工期噪声污染的特点是危害严重,时间集中,位置多变,施工噪声不仅范围广且是经常性的,使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从噪声声源的角度出发,施工进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土方阶段、基础施工阶段、结构施工阶段和装修阶段,工程施工时间一般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也较为严重。而且不同阶段又使用不同的设备,因此具有其独特的噪声特性。
土方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推土机等,基础施工阶段的噪声源主要为振捣、混凝土罐车等。结构阶段噪声源主要是混凝土输送泵、汽车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装修阶段噪声源为石材切割、电锯、砂轮锯、电锤、电刨和其他电动机具等。施工各阶段均有一些机械设备在现场运行,而且单体设备的声源声级一般均高于90dB(A)。距离建筑施工机械设备10米处,推土机、刮土机噪声能达到91分贝。所以,施工现场的噪声源以施工机械噪声为主。项目施工期间另一个主要的噪声污染是施工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一般声级可达到90~100dB(A)。施工噪声将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该影响将会随着项目竣工后消失。
4.5.4 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是固体废物主要的组成。在项目施工期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的破碎砖石、残渣余泥等固体废物为主的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再利用价值低、难处理,大多数只能运往郊区露天堆放或当作普通垃圾填埋处理,不仅蚕食了大量的土地,污染了周围环境,而且还挤占了生活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建筑原材料的包装物和其他废物等组成。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大,且面广,影响深远,比较难以降解,长期存在于土壤中会改变土壤特性,不仅破坏环境美感、影响景观、危害人类健康、降低土地经济价值等,而且堆放或填埋要耗用大量的土地和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及粉尘等问题又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总之,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是存在的,但只要在项目施工期和竣工后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程规范,以及相关规划设计文件中提出的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将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拟建项目使用林地面积较小,被采伐的林木不多,类型单一,对林业的发展不会带来大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而且项目本身就是在林区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因而不可避免地要占用林地。
从现地调查情况看,路线选择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建设单位按尽量少采伐林木的原则来选择路线走向,并与上级林草部门按使用林地申报程序做好使用林地前的各种准备工作,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可行的。
由于项目的实施,森林资源数量和林地面积会有所减少,但由于使用的林地面积较少,对环境的影响是极小的,也是暂时的。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施甸县善洲林场、施甸县甸阳镇的森林、草地防火基础设施,提高防火能力,减少人力、物力消耗。对快速扑灭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草地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工程建设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并选择信誉好、技术力量强、设备精良、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拟建项目技术上有保障。
该项目是由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村民委员会承建,项目总投资13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渠道明确。
项目建设得到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承建单位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获得了相关政策支持,项目建设有组织保障。
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必将对环境、森林植被、野生动物等产生暂时的影响,但项目建设的效益是显著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根据项目实际,承建单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将减小或避免使用林地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程项目使用林地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采伐林木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和第三十条(一)、(二)、(三)款规定,建设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权属证明及认真做好采伐设计,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采伐指标,经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采伐林木。采伐林木时,须有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指导,按批准的使用林地范围、采伐量和采伐设计进行施工作业。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和实地调查,工程项目建设确实需要使用林地。
拟建项目是施甸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的项目。项目得到施甸县人民政府、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各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工程项目组织、技术支撑和资金有保障,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符合使用林地条件。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减少人力、物力消耗。对快速扑灭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拟建项目使用的林地面积小,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不会造太大影响,只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进行施工,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的现状调查是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承担,有森林资源调查资格的技术人员完成的,所采用的调查方法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调查数据客观、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建设项目得到了施甸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批准,施甸县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在资金、技术、环保、组织等方面有保障,符合现行政策,使用林地是确实必要和可行的。
1、用地单位:施甸县老麦乡老麦村村民委员会
2、最初接受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3、使用林地森林资源核实报告编写单位: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1、须向施甸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书面申请和申请办理采伐林木许可证及木材运输手续。
2、审批使用林地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的使用书面用地申请;
⑵项目批准文件;
⑶用地范围的林权证明材料,并要注明有无林权争议;
⑷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编制的《使用林地森林资源核实报告》;
⑸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的《使用林地申请表》
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明材料。
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3、应对提供用于编写《使用林地森林资源核实报告》的文件、图表、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4、应严格按审核审批的林地范围、位置和面积使用林地,严禁少批多占,少批多采。在项目建设中若有扩大或变更建设内容需使用林地时,必须按照要求办理扩大或变更建设内容的使用林地有关手续。
5、用地单位使用林地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未批先用。
6、用地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宣传工作,将环境保护意识渗透到每个施工人员,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建设对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影响。运行期要强化对乘客的环保和防火意识教育,以保持自然环境的整洁和防止火灾的发生。
1、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应按有关规定审核用地单位提交的使用林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2、根据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编写的《使用林地森林资源核实报告》,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现场查验后提交查验报告和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
3、承担现场查验的人员或单位,查验后要按照规定向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现场查验报告,并对用地单位使用林地是否存在未批先占、采伐林木等行为做出检查验收结论,同时应对查验结果负责;
4、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提交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林地、林木所有权清楚无争议的证明;
5、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做出初审意见和请示文件,逐级上报;
老麦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对《使用林地森林资源核实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建设涉及到的林地、林木权属证明在随后的林地使用申请材料中另附。项目建设单位若出现少批多占、少批多采等违规违法行为,设计单位不负任何责任。